残疾人证核发操作规范
365365体育投注 www.yandiaomoju.com 2014-12-23 00:00
来源:隆安县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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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残疾人证核发

(二)性质:非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2008年5月28日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制发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通知》(残联发[2008]10号),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残疾人证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行管理,残疾评定标准确定为国务院批准的《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根据《关于制发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通知》(残联发[2008]10号)附件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三条、四条规定,残疾人证发放坚持申领自愿、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市、县两级管理发放制度。县级残联负责受理本辖区内申请人办证申请,指定、组织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进行残疾类别和等级评定,填发残疾人证并向市级残联报审后核发,负责本级档案管理;市级残联负责审核所属县级残联的报送证件、残疾评定程序、结果等,承担批准职责,负责本级档案管理,检查监督所属县级残联办证工作;省级残联负责监督、检查发证工作。

四、行政审批条件

根据《关于制发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通知》(残联发[2008]10号)附件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凡是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应发给残疾人证。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根据《关于制发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通知》(残联发[2008]10号)附件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残疾人证发放坚持申领自愿、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市、县两级管理发放制度。申请人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向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办理。凡是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应发给残疾人证。

六、申请材料

1、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2寸近期免冠半身彩色照片3张;3、由指定医院填写并盖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4、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七、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八、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根据《关于制发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通知》(残联发[2008]10号)附件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办理残疾人证不向申请人收取工本费。

十、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716527310

投诉电话:07716526915

 






主办:隆安县人民政府,电话:0771-6522133。承办:隆安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电话:0771-6526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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