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中压燃气管道工程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批前公示03
城乡规划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现将广西隆安华商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申请审批的市政中压燃气管道工程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予以批前公示。
二、审批内容:详见规划总平面图。
三、公示地址:
1、隆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一楼公示栏(隆安县城厢镇蝶城路383号);
2、隆安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http://xxgk.lax.gov.cn、隆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门户网站http://zjj.lax.gov.cn;
因项目审批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将意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通讯方式)于公示期(2013年3月18日至2013年3月24日)内送达隆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城乡规划管理股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6529708,邮寄地址:隆安县城厢镇蝶城路383号城乡规划管理股收,邮编:532700)。
隆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