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为加强残疾人证核发工作的监督,确保残疾人证的严肃性和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规定,对经过指定医院(专业机构)评定、符合残疾标准的下列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8年7月9日—2018年7月13日(5个工作日)。请对照《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GB/T26341-2010),如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残疾标准,或评定过程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可在公示期间向隆安县残联反映。联系电话:0771-6527310;联系地址:隆安县城厢镇蝶城路201号隆安县政务服务中心残联办证窗口(邮编532799);举报邮箱:laxcl6530655@163.com(隆安县残联)、nnsclbgs2832905@163.com(南宁市残联)。
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保护举报人的各项权益。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将核实情况作反馈。
隆安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7月9日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残疾类别与等级 | 评定医院 | 评定日期 |
潘秀花 | 女 | 73 | 视力一级 | 隆安县人民医院 | 2018-7-9 |
农田新 | 男 | 49 | 肢体四级 | 南宁市红十字会医院 | 2018-6-20 |
范美娥 | 女 | 80 | 精神二级 | 隆安县人民医院 | 2018-7-9 |
陈少玲 | 女 | 65 | 肢体四级 | 隆安县人民医院 | 2018-6-28 |
陆厚选 | 男 | 48 | 肢体四级 | 隆安县人民医院 | 2018-6-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