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隆发改数信函〔2018〕32号
隆安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网)
信息更新(更改/答复)提醒函
隆安县旅游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隆安县政务网站管理暂行办法》(隆政办发〔2011〕26号)、《关于全面做好“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工作的通知》(隆办文〔2017〕19号)和《隆安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方案》(隆政办文〔2016〕9号),请务必按附件中要求及时更新(提供/答复)信息,并签收回执单回传我局。谢谢配合!
隆安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2018年2月12日
提醒函签收回执单 | ||||
| 根据自治区、南宁市有关政府网站管理(考评)文件通知精神,现将《365365体育投注信息内容更新(更改/答复)提醒函》传真给你单位,请立即签收确认。
接收单位(盖章):
接收人员(签字确认): 日期: 年 月 日 : | |||
备注 |
| |||
注意 | 请回传至0771-6526366 | |||
附件:隆安县旅游局 信息更新(更改/答复)要求 | ||||
信息 栏目 | □《隆安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方案》中相关栏目 (如无专栏网站,请把电子版发至laxxb123@163.com) | □ “部门信箱”答复 | ||
□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建立的本单位专栏(网站)下相关栏目 (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原则,请及时自行登陆后台更新、发布信息) | ||||
具体 更新 要求 | 1、具体栏目:网站信息资讯 →“工作动态”等各栏目。 2、具体要求: ①贵单位专栏“工作动态”栏目于2017年12月20日至今未更新,请及时更新; ②贵单位领导班子有变动的,请及时更新“领导班子”栏目信息; ③请定期修改网站管理员密码(要求10位以上数字+大小写字母随机组合,坚决不能用单位名称拼音、办公电话号码、手机号码),如因弱密码造成信息安全事故,由发布单位自己承担责任。
| |||
保障方式和 要求 | 保障方式主要有单位专栏自行发布、跨站转发、信息报送、网站链接、专栏专题建设等。①有专栏(网站)的单位,自行在专栏审核发布;②没有专栏的单位要及时提供政府门户网站绩效考评指标有关的信息内容:开通普通管理员账号利用“投稿模式”发布,或者把电子文档发电邮到LAXXB123@163.COM,同时把《发布审定单》(隆政办文〔2015〕8号)传真至县发改科技局数信股,联系电话及传真6526366。③“政民互动”信件的书面答复意见经单位领导签字并盖章后,在7个工作日内由本单位网站管理员登陆专栏(网站)后台自行答复。④如确实无内容或不是本单位职能要盖章传真反馈说明。 | |||
注意 | 如果网站后台管理忘记密码,请致电6526366(县政务信息网和单位专栏)、6525345(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栏)寻求帮助或加入隆安县政务网站管理QQ群141441316咨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