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隆发改数信函〔2018〕60号
隆安县政务信息网
信息更新(更改/答复)提醒函
隆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隆安县政务网站管理暂行办法》(隆政办发〔2011〕26号)、《隆安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方案》(隆政办文〔2016〕9号)和《隆安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隆办发〔2017〕19号),请务必按附件中要求及时更新(提供/答复)信息,并签收回执单回传我局。谢谢配合!
隆安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2018年6月7日
| 提醒函签收回执单 | |||
| 根据自治区、南宁市有关政府网站管理(考评)文件通知精神,现将《365365体育投注信息内容更新(更改/答复)提醒函》传真给你单位,请立即签收确认。
接收单位(盖章):
接收人员(签字确认): 日期: 年 月 日 : |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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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 | 请回传至0771-6526366 | ||
附件:隆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更新(更改/答复)要求 | ||||
信息 栏目 | □《隆安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方案》中相关栏目 (如无专栏网站,请把电子版发至laxxb123@163.com) | □ “部门信箱”答复 | ||
□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建立的本单位专栏(网站)下相关栏目 (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原则,请及时自行登陆后台更新、发布信息) | ||||
具体 更新 要求 | 1、具体栏目:政民互动 →“互动交流”→“部门信箱”栏目。 2、具体要求: 2018年6月6日有网民陆继来提交标题为“关于档案的问题”的咨询信件。 请贵单位将书面答复意见经单位领导签字并盖章后,在7个工作日内由贵单位网站管理员登录网站后台,自行答复、回复。 答复内容须留有后续联系方式、答复单位、日期以便网友做相关的后续咨询。 | |||
保障方式和 要求 | 保障方式主要有单位专栏自行发布、跨站转发、信息报送、网站链接、专栏专题建设等。①有专栏(网站)的单位,自行在专栏审核发布;②没有专栏的单位要及时提供政府门户网站绩效考评指标有关的信息内容:开通普通管理员账号利用“投稿模式”发布,或者把电子文档发电邮到LAXXB123@163.COM,同时把《发布审定单》(隆政办文〔2015〕8号)传真至县发改科技局数信股,联系电话及传真6526366。③“政民互动”信件的书面答复意见经单位领导签字并盖章后,在7个工作日内由本单位网站管理员登陆专栏(网站)后台自行答复。④如确实无内容或不是本单位职能要盖章传真反馈说明。 | |||
注意 | 如果网站后台管理忘记密码,请致电6526366(县政务信息网和单位专栏)、6525345(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栏)寻求帮助或加入隆安县政务网站管理QQ群141441316咨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