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我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74号)要求,我局对所涉及的行政审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逐一核查清理,形成了《隆安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清理情况表》(征求意见稿),共清理出3项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并提出了相关清理意见。为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严格予以规范,避免错漏,现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对《隆安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清理情况表》(征求意见稿)中所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中介服务机构、中介服务收费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并于2016年1月7日前通过邮寄或其他方式将反馈意见送达隆安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通信地址:隆安县环境保护局,邮政编码:532799)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隆安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清理情况表(征求意见稿)
2015年12月31日
正文附件:环保局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清理情况表.doc(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