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隆办发〔2015〕13号文件《隆安县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实施制度》和隆政发〔2015〕16号文件《隆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直部门单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精神,已经对我单位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了审定,隆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为零权力。
隆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主要责任清单共10大项,具体工作事项26项。
附:隆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责任事项登记表
隆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6年1月19日
隆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责任事项登记表
表一:主要职责登记
序号 | 主要职责 | 具体工作事项 | 备注 |
1 | 承担县行政中心、县政府大院办公区和宿舍区及《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规定管理范围内的房屋建设和房屋维修。 | 1、承担四家班子办公用房及公共部分的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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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责县行政中心、县政府旧址大院内机关办公用房大中型维修、改造和整体装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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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承担县委旧址、县政府旧址大院宿舍区危旧房改造及宿舍区规划、建设和相关房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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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承担县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调配和管理。 | 1、拟定机关办公用房调整使用方案并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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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责办公用房的核查、清理整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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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承担县委、县政府旧址大院宿舍区秩序管理。 | 1、向县政府及财政部门申请宿舍区公共设施建设维修经费,争取项目的落实及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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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维护宿舍区公共秩序,负责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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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负责组织实施县行政中心、县政府旧址大院办公区和县委旧址、县政府旧址大院宿舍区的水电、环境卫生、绿化等管理服务工作。 | 1、配电、发电、空调、电梯、水泵、照明等供电设施及供排水设施的维修保障,配合节能部门做好节能等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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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绿地、花草、灌乔木的养护、修剪、改造补种,植物布置养护、更换及重大节庆活动环境布置等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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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共区域场所、设施的保洁养护,沉沙井、化粪池、排污管道清理,卫生间的疏通、保洁维修,负责“四害”等防治的宣传及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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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配合社区做好宿舍区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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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负责县行政中心、县政府旧址大院办公区和县委、县政府旧址大院宿舍区的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和消防等工作;负责县行政中心、县委及县政府旧址大院保卫工作的联系与协调;协助有关部门处置群体上访事件。 | 1、做好所辖办公区来访人员的登记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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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重大节日加强对所辖办公区及生活区的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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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所辖办公区及生活区消防设施、监控系统的维护保养、检查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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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做好群众上访工作的联接、协调及妥善处置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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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做好所辖办公区及生活区的车辆停放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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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做好安保队伍人员的业务指导、思想教育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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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抓好消防值班制度的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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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公共机构节能规划;承担全县公共机构节能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等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培训、统计和评价考核工作。 | 1、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县人民政府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制定全县公共机构节能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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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南宁市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导下,负责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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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会同本县有关部门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培训;定期做好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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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组织开展对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年度评价考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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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承担县政府旧址大院周转房的管理工作。 | 负责县政府旧址大院周转房的日常维护、修缮、卫生等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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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负责代管单位业务报账管理 | 为部分符合条件的县直机关单位提供会计报账、单据核销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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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负责县四家班子、协助各部门会议会务布置工作 | 做好会场会务布置、茶水供应等管理与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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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负责县政府机关食堂建设及管理 | 做好县政府机关食堂规划建设及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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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登记表
序号 | 管理事项 | 相关 部门 | 职责分工 | 相关依据 | 案例 | 理顺意见 |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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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公共服务事项登记表
序号 | 服务事项 | 主要内容 | 承办机构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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