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权力和责任清单
隆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6-01-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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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隆办发〔2015〕13号文件《隆安县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实施制度》和隆政发〔2015〕16号文件《隆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直部门单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精神,已经对我单位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了审定,隆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为零权力。

隆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主要责任清单共10大项,具体工作事项26项。

附:隆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责任事项登记表


隆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6年1月19日



隆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责任事项登记表

表一:主要职责登记                                                                

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1

   承担县行政中心、县政府大院办公区和宿舍区及《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规定管理范围内的房屋建设和房屋维修。

1、承担四家班子办公用房及公共部分的建设。

2、负责县行政中心、县政府旧址大院内机关办公用房大中型维修、改造和整体装修。

3、承担县委旧址、县政府旧址大院宿舍区危旧房改造及宿舍区规划、建设和相关房改工作。

2

   承担县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调配和管理。

1、拟定机关办公用房调整使用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办公用房的核查、清理整改工作。

3

  承担县委、县政府旧址大院宿舍区秩序管理。

1、向县政府及财政部门申请宿舍区公共设施建设维修经费,争取项目的落实及实施。

2、维护宿舍区公共秩序,负责监督管理。

4

   负责组织实施县行政中心、县政府旧址大院办公区和县委旧址、县政府旧址大院宿舍区的水电、环境卫生、绿化等管理服务工作。

1、配电、发电、空调、电梯、水泵、照明等供电设施及供排水设施的维修保障,配合节能部门做好节能等相关工作。

2、绿地、花草、灌乔木的养护、修剪、改造补种,植物布置养护、更换及重大节庆活动环境布置等相关工作。

3、公共区域场所、设施的保洁养护,沉沙井、化粪池、排污管道清理,卫生间的疏通、保洁维修,负责“四害”等防治的宣传及实施。

4、配合社区做好宿舍区相关工作。

5

   负责县行政中心、县政府旧址大院办公区和县委、县政府旧址大院宿舍区的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和消防等工作;负责县行政中心、县委及县政府旧址大院保卫工作的联系与协调;协助有关部门处置群体上访事件。

1、做好所辖办公区来访人员的登记工作。

2、在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重大节日加强对所辖办公区及生活区的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对所辖办公区及生活区消防设施、监控系统的维护保养、检查等工作。

4、做好群众上访工作的联接、协调及妥善处置等工作。

5、做好所辖办公区及生活区的车辆停放管理工作。

6、做好安保队伍人员的业务指导、思想教育等工作。

7、抓好消防值班制度的落实。

6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公共机构节能规划;承担全县公共机构节能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等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培训、统计和评价考核工作。

1、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县人民政府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制定全县公共机构节能规划。

2、在南宁市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导下,负责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3、会同本县有关部门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培训;定期做好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

4、组织开展对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年度评价考核工作。

7

  承担县政府旧址大院周转房的管理工作。

负责县政府旧址大院周转房的日常维护、修缮、卫生等管理工作。

8

负责代管单位业务报账管理

为部分符合条件的县直机关单位提供会计报账、单据核销等工作。

9

负责县四家班子、协助各部门会议会务布置工作

做好会场会务布置、茶水供应等管理与服务工作。

10

负责县政府机关食堂建设及管理

做好县政府机关食堂规划建设及管理。


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登记表

序号

管理事项

相关

部门

职责分工

相关依据

案例

理顺意见


表三:公共服务事项登记表

序号

服务事项

主要内容

承办机构

联系电话

备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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