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政务信息网申请开通(关闭)单位专栏(网站)审定单
(隆政办文〔2015〕8号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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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关闭)流程:
申请单位下载附件,提交书面纸质申请(含一式两份的《安全协议》、《保密协议》,申请关闭不用签订协议)→县发改科技局数字化信息网络管理股签署拟办意见→县发改科技局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则由运维组开通(关闭),不同意则告知申请单位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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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表用于各单位在隆安政务信息网申请开通单位专栏网站(子站)前的审定。填好并盖章后请送县行政中心党政综合办公大楼2楼A204,联系电话6526366,管理员工作QQ请实名加入Q群141441316。网站经审定开通后,各单位要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审核原则和“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公开原则,积极主动地自行审核发布(更新)信息。如申请关站,请填报申请关站审定单,单位盖章后报县发改科技局。开通后,如疏于管理,长期不更新,根据政府网站管理要求,将给予关闭;根据《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国办发〔2015〕15号)标准,动态、要闻栏目每2周要更新,专栏最低每季度更新6条(每月更新2条)以上才达到要求。
2、开通单位专栏网站,一可以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促进政务透明、公开;二可以利用政府网站扩大宣传单位职能;三可以完成不同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和网站有关的工作任务、指标(年底各项考核评分)。申请关闭,管理员账号不用填写。
3、隆安县政务信息网(http://www.yandiaomoju.com)是由县政府门户网站和50多个单位专栏(网站)组成。每个专栏由两大部分组成:一是网站信息资讯,栏目有领导班子、部门介绍、政务动态、政策法规、办事指南、通知公告、联系方式等;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跳转到自治区部署的“统一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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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政办文〔2015〕8号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