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隆安县民政局 2018-05-21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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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南宁市消费者物价指数(CPI)同比增幅过高,南宁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根据《南宁市物价局  民政局  财政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统计局南宁调查队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南价规〔2016〕1号)规定:当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或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时即启动联动机制,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自2011年南宁市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以来,市民政局积极做好了准备,以随时应对因CPI增幅过高而造成的困难群众生活负担加重的情况。今年是该机制建立以来首次启动,市民政局切实履行社会救助工作职能,结合“救急难”工作机制,在开展物价补贴落实发放工作中第一时间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区、开发区)民政部门及时落实困难群众物价临时补贴资金并在规定时限内发放。由于今年2、3、4月份,南宁市CPI同比增幅分别为3.9%、3.5%、3.6%,目前全市民政部门已向城市困难群众发放二月和三月物价临时补贴14.6万户次,30万人次,333万元,四月份物价临时补贴将于6月1日前完成发放,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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