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完成与广东省之间的地名普查
实地督查横向互查工作
隆安县民政局 2018-07-09 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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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地名普查办《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督查工作的通知》(国地名普查办发〔2018〕12号)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名普查办与广东省地名普查办在完成地名普查督查自查工作的基础上,于2018年6月25日至29日组成督查组,对粤桂两省区地名普查情况开展了实地督查横向互查工作。横向互查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个阶段由广东省地名普查办派出督查组于6月25日至27日到我区桂林市秀峰区、贺州市八步区、钟山县开展实地督查;第二阶段由我区派出督查组于6月27日至29日到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白云区和佛山市南海区开展实地督查。督查过程中,双方通过集中座谈交流、现场查看普查成果、实地检查调研等方式,以地名普查成果为检查重点,互相查验交流了地名普查质量管理、成果验收、成果转化、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普查总结等工作情况及相关工作经验,形成了相应检查报告报送国务院地名普查办,较好地完成了粤桂两省区实地督查横向互查工作任务,取得了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共同推进地名普查工作的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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