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民政办,隆安华侨管理区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局机关各股室、二层机构:
现将《2018年全县民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5月21日
2018年全县民政工作要点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县民政系统要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自治区、南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 的工作理念,努力开创新时代隆安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新篇章。
一、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深入推进全县 “城乡低保精准救助活动年”、 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社会救助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建立完善精准识别纠错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构建社会救助扶贫领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我县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促进社会救助政策与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有效衔接,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推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管理,逐步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医疗救助与大病保险的有效衔接,全面资助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简化临时救助申请审批程序,逐步推进临时救助由生活救助型向综合救助型转变。
二、加强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
进一步强化应急值守,完善灾情核查和评估机制,妥善做好受灾群众应急救助。严格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理使用,进一步加强对冬春救助的组织领导和冬春救助资金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全面实行救助现金社会化发放。继续做好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工作和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加大推进社区减灾准备认证工作。继续开展自治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加大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力度,在“5. 12”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及演练活动。推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动员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服务,探索建立多方参与的社会化防灾减灾救灾格局。
三、加快推进养老服务、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
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加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推动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继续实施养老机构考核评估暨以奖代补工作。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落实民办养老机构补贴。发展“医养结合”健康养老模式。抓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的落实,实现使用残疾人两项补贴系统开展工作。贯彻落实《慈善法》,继续开展“慈善日”活动,推进慈善事业发展。
四、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南宁市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等政策文件,建立健全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积极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试点建设。开展那桐镇那桐社区、那元村、那重村等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和农村社区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推进我县村(居)委会规范化建设深入发展,进一步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完成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继续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全面提升村民自治水平。
五、推进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健康发展
建立社会组织联合监管机制。加强对社会组织的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实施网上年检及现场年检。加强执法力量,规范执法程序,严查违规行为,持续清理名存实亡社会组织。推进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加强社会组织负责人、社会工作人才培训。推进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建立社会组织电子信息档案库。推进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各项工作,开展政府购买那桐镇那元村、那重村等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社区“三留守”人员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通过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三社联动”服务,切实提升对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三留守”人员的专业化服务能力和水平,努力打造一批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农村社区示范点。
六、大力支持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
做好迎接新一轮全国和自治区双拥模范城的考评工作。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抚恤补助金,全力做好清明期间烈士祭扫服务保障和公祭烈士活动,继续做好优抚对象信息入户核查工作。发挥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做好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七、稳妥推进区划地名管理工作
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任务,启动地名普查档案归档工作,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落实《民政部关于加强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的指导意见》(民发〔2017〕192号),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进一步完善我县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建立健全县地名普查档案的补充、更新和完善机制,组织开展普查成果升级开发和推广应用。
八、强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完善儿童福利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及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继续推进全县婚姻历史数据补录。推进收养能力评估政府购买服务。进一步规范救助服务,强化寻亲服务、源头治理。继续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和惠民殡葬政策。强化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祭扫。
九、加强基层民政工作能力建设
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大力提升乡镇民政服务能力和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推动乡镇一级建立由乡镇党委书记或乡镇长牵头,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的体制机制,村一级建立由村党组织书记牵头、村“两委”有关成员参与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加强基层民政工作模式和方式,解决基层民政工作机构、人员、经费、服务平台等问题,积极推动中央、自治区和南宁市关于民政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最后一公里”得到有效落实。
十、深化民政法治建设
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完善执法程序,落实执法责任。推进政务公开。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要全面梳理民政执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民政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增强民政工作的法治保障。
十一、进一步提升民政综合能力
加大推进民政标准化工作力度。统筹推进民政系统人才、社会工作人才、防灾减灾人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持续加强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管理服务水平。做好民政统计、财务、资产管理。加大民政新闻发布工作力度,及时应对社会舆情。加强调查研究,提升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服务决策水平。依法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十二、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进一步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运用学习十九大精神的成果,指导推动民政工作。严格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核心、服从核心、爱戴核心、捍卫核心,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强化“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继续抓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系统排查治理工作。巩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成果,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加大反腐倡廉宣传和警示教育,加强对政治纪律和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监督力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和改进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民政干部队伍,构建风清气正的民政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