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茂名市化州市结对帮扶隆安县2017年增量资金项目安排方案的通知(隆政办发〔2018〕23号)
隆安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18-03-28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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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茂名市化州市结对帮扶隆安县2017年增量资金项目安排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8328


广东省茂名市化州市结对帮扶

隆安县2017年增量资金项目安排方案

根据南宁市扶贫办《关于做好广东省茂名市结对帮扶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2017年增量资金安排有关工作的通知》(南扶办发〔20188号)精神和我县脱贫攻坚工作总体规划,为做好广东省茂名市化州市2017年结对帮扶我县增量资金安排使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总额

广东省茂名市化州市2017年结对帮扶我县增量资金共30万元。

二、资金项目安排

根据帮扶资金安排要求,2017年帮扶增量资金30万元安排用于隆安县震东扶贫生态移民与城镇化建设示范工程配套小学(隆安县第五小学)的基础设施建设(详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县扶贫办负责项目的规划、编报、统计等;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的统筹计划安排;县公共投资公司是基建项目的实施主体,具体负责项目的推进实施、检查、验收等工作。各责任单位根据工作方案要求,协助做好相关项目落地和检查验收等工作。本批次所涉及基建项目要求20181230日前完成资金拨付。

四、项目资金监管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结对帮扶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和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资金;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现行规定进行报账和审核。对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附件:广东省茂名市化州市结对帮扶隆安县2017年增量资金隆安县震东扶贫生态移民与城镇化建设示范工程配套小学(隆安县第五小学)建设项目资金安排表


附件

广东省茂名市化州市结对帮扶隆安县2017年增量资金隆安县震东扶贫生态移民与

城镇化建设示范工程配套小学(隆安县第五小学)建设项目资金安排表

项目名称

具体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

 计划投资(万元)

项目工期(月)

完工时间
 (年 月 日)

县具体分管领导

项目业主及负责人

备注

合计

本批次粤桂帮扶资金

其他资金

隆安县震东扶贫生态移民与城镇化建设示范工程配套小学(隆安县第五小学)建设项目

合计


453.2

30

423.2

16

2019.8.30

杨国勇(  县委常委、副县长)               王皓(县政府副县长)

隆安县公共

投资公司              张凯5992022   18376821556


2#3#教学行政楼建设项目基础工程

土石方开挖、桩基、地梁及土石方回填。

453.2

30


423.2

3

2018.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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