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隆安华侨管理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隆安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3月28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精神,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64号)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府办〔2018〕12号)要求,为做好我县粮食生产功能区、糖料蔗生产保护区(以下统称“两区”)划定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持底线思维、统筹兼顾、科学划定,稳定粮食和糖料蔗种植面积,保持种植收益在合理水平。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以水土资源环境条件较好、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的优势产区为重点,选择优质地块进行“两区”划定,划足数量、划优质量、图地挂钩,切实将“两区”落实到田间地块,做到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
(二)划定条件。“两区”划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坡度在15度以下;生态环境良好,未列入退耕还林、还湖还湿、耕地休耕试点等范围;具有粮食或糖料蔗种植传统,近3年播种面积基本稳定,光、热、水、土质量好的优质地块,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含“双高”糖料蔗基地),具有较大生产潜力的地块优先划入“两区”。
此外,“两区”划定范围还应符合以下条件。粮食生产功能区:农田灌排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平原地区连片面积不低于200亩,丘陵山区连片面积不低于30亩;糖料蔗生产保护区: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连片面积不低于30亩。
因生产建设或自然灾害严重损毁且不能恢复耕种的耕地、受重金属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较严重且未列入治理规划的耕地等不得划入“两区”划定范围。“两区”划定的范围不得重叠。
(三)主要目标。我县为农产品主产区,根据上级工作要求,我县将在农产品主产区内划定2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其中水稻生产功能区9万亩、玉米生产功能区11万亩)、15万亩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任务,按照应划尽划、划好划优的原则,全面开展“两区”划定工作,将“两区”地块全部建档立册、上图入库,做到数据可核实、位置可查证,用2年(2018—2019年)时间全面完成“两区”划定任务。
二、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
1.调查摸底(2018年4月)。综合现有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以及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影像资料、土地利用现状资料,对划定范围、标准、条件进行科学研判。
2.宣传发动(2018年4月)。通过各种渠道开展“两区”划定宣传工作。根据划定工作推进情况,召开“两区”划定工作部署会。
3.制定方案(2018年4月)。根据自治区“两区”划定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我县“两区”划定工作方案,并按要求报备。
(二)实施阶段。
1.资料准备(2018年3—4月)。收集包括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农垦和监狱系统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等成果资料,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资料以及其他规划资料、土地质量资料,各种现场核查所需的表格等。
2.底图制作和实地勘查(2018年4—10月)。将最新的遥感影像图、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进行叠加分析,通过内业研判,综合分析可划定为“两区”的农田空间位置、地类、数量、质量等,初步确定“两区”片(块),形成工作底图。在内业研判基础上由各乡镇(管理区)组织开展实地核查,确保片块图、数与实地一致,初步形成“两区”空间分布草图。
3.公告公示和核实确认(2018年11—12月)。将编制好的“两区”空间分布图以乡镇(管理区)或者标准图幅为单位输出纸质图件,经当地乡镇(管理区)、村(组、分场)审核后张榜公告公示。对提出异议的,作业队伍及时进行勘误修正,并再次进行公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经由村委(分场)在公告公示图件上签章确认后,由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汇总并核对后上报县人民政府。
4.签订保护责任书和设立保护标志(2019年1—3月)。县与乡镇(管理区)、乡镇(管理区)与村(分场),逐级签订“两区”保护责任书。同时,按要求设立“两区”保护标志。
5.建立数据库(2019年3—6月)。将“两区”划定的基础资料、图件表册、文本和影像成果整合入库,形成“两区”信息数据库系统。为避免因系统故障而导致登记资料遗失破坏,应当进行异地备份。
6.资料归档(2019年5—6月)。按照农业部、国土资源部要求,整理登记相关资料进行归档,并逐级上报市、自治区相关管理部门。
(三)总结验收阶段。
1.成果上报(2019年6—7月)。全县开展“两区”划定成果自检自验与总结,并逐级上报。
2.核检验收(2019年8—9月)。迎接自治区“两区”划定成果抽查核实, 2019年10月起谋划并稳步推进全县“两区”建设、管护等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乡镇(管理区)人民政府是“两区”划定工作第一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成立划定工作领导小组,构建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两区”划定工作由县农业局、经信局(糖业发展局)、国土资源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加强对“两区”划定工作的指导、督促。县发改科技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政策谋划和项目支持;县财政局要统筹协调相关政策、项目、资金;县农业局、经信局(糖业发展局)要组织好相关技术培训,会同县国土资源局做好“两区”划定和上图入库。
(二)强化政策支持。把“两区”作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安排的重点区域,今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原则上向“两区”倾斜;优先推进“两区”范围内各类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优先落实在 “两区”范围内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鼓励金融机构完善信贷管理机制,拓宽抵押物范围,加大信贷支持;推动“两区”农业保险全县全覆盖。
(三)强化物资保障。落实“两区”划定经费,统筹好人才、资金、技术、装备等要素资源,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用好、用活现有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成果,统一技术标准建好上图入库平台。
附件:1.隆安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
2.隆安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任务分解表
附件1
隆安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
划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 超 副县长
副组长:林明初 县科协副主席
黄福源 县农业局局长
甘锦龙 县发改科技局局长
林万杰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任其仕 县经信局副局长兼糖业发展局局长
成 员:陆孟琨 县发改科技局副局长
黄维凯 县财政局副局长
许扬锋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农有鹏 县农业局副局长
黄志康 县林业局副局长
方振强 县统计局副局长
农天胜 县水利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县农业局,办公室主任由黄福源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组织全县“两区”划定的工作实施,办公室工作人员从上述职能部门抽调。
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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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 | ||||||
单位:万亩 | ||||||
乡镇 | 永久基本农田面积 | “两区”划定任务 | 备注 | |||
粮食生产功能区 | 糖料蔗生产保护区 | |||||
小计 | 水稻 | 玉米 | 小计 | |||
城厢 | 7.275 | 2.03 | 1.23 | 0.8 | 1.4 | 其中:农垦系统糖料蔗生产保护区0.1万亩 |
南圩 | 8.745 | 2.95 | 0.95 | 2 | 1.2 | |
那桐 | 14.2875 | 4.1 | 2.1 | 2 | 3.5 | |
雁江 | 3.945 | 2.19 | 1.39 | 0.8 | 0.7 | |
乔建 | 9.225 | 2.3 | 1.5 | 0.8 | 1.9 | |
丁当 | 14.04 | 0.8 | 0.6 | 0.2 | 6 | |
古潭 | 4.3425 | 0.51 | 0.31 | 0.2 | 0.3 | |
都结 | 3.5175 | 2.4 | 0.4 | 2 | 0 | |
屏山 | 2.7705 | 0.9 | 0.4 | 0.5 | 0 | |
布泉 | 2.9475 | 1.82 | 0.12 | 1.7 | 0 | |
合计 | 71.0955 | 20 | 9 | 11 |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