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南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万人应急救护培训隆安县专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隆政办发〔2018〕45号)
隆安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18-05-11 16:10来源: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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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隆安华侨管理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南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万人应急救护培训隆安县专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8511










2018年南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万人

应急救护培训隆安县专场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南宁市万人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南府办函〔201871号)要求,为确保项目下达我县的培训任务按期保质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工作长效机制,通过在各乡镇及华侨管理区、县直各单位组织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推动应急救护培训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2018年在全县组织开展普及性培训15750人以上。

二、培训内容

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救护培训大纲要求,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现场心肺复苏术,创伤急救基本技术(止血、包扎、骨折固定、伤员搬运等四项技术);二是中毒(化学和食物)、触电、溺水、烧伤、核事故等意外事故及家庭急救的知识和技能;三是公共安全、防灾避险基本知识和技能。

三、经费保障

全县计划组织开展培训15场,每场培训经费3200元,合计经费4.8万元,由县级财政承担。

四、工作步骤

(一)筹备阶段(2018年5月10日前)。由牵头单位县红十字会部署项目的各项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落实责任部门和负责人,完成本级应急救护培训师资的培训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5月15日9月30日)。在全县全面组织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县红十字会每月1日前将上个月工作进展情况报市红十字会和县督查局。

(三)检查验收总结阶段(2018年10月1日12月10日)。由县红十字会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对各乡镇、各单位开展的应急救护培训台帐等进行检查验收,并于1215日前将工作总结、工作台帐等上报市红十字会及县督查局。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保证工作顺利推进,成立2018年南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万人应急救护培训隆安县专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红十字会会长担任,副组长由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担任,成员包括县财政局、卫计局、交通局、教育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1名分管领导。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筹组织全县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县红十字会,负责项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兼任。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把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纳入本乡镇、本单位重要工作来抓,明确责任,落实专人负责,确保为民办实事项目顺利完成。

(二)明确责任,分工合作。县红十字会负责牵头组织做好南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万人应急救护培训隆安县专场的工作,统筹协调各乡镇、各相关单位开展应急救护培训,组建县本级应急救护培训师资队伍。县卫计局负责协调各医疗卫生单位按要求派人参加上级红十字会举办的应急救护培训师资培训班,协助县红十字会对现有的师资进行强化培训;县教育局负责做好应急救护培训进校园,组织学校教师、职工、学生参加培训。县交通局负责组织发动县内驾校学员参加培训,提高司驾校学员在交通事故中的应急处置能力。县财政局负责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负责组织发动本辖区内群众参加应急救护培训,提高群众的自救互救能力。

(三)强化措施,加强协调。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方案提出的工作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制定工作计划,落实专人负责,按时有序开展培训工作,在工作推进过程中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及时解决各种问题。

(四)加强督查,确保成效。县红十字会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和时间节点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及时掌握培训情况和效果,对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推进培训工作开展;对工作推诿、拖拉,工作进度缓慢的,要及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落实。


附件:2018年南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万人应急救护培训隆安县专场培训场次任务及时间安排表



附件:

南宁市201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万人应急

救护培训隆安县专场培训场次任务及时间安排表

场次

单位

培训场次(场)

拟定培训时间

培训地点

备注

1

县二中

1

2018515(星期二)

县二中

每场培训人数至少50人以上

隆中宝塔校区

1

2018518(星期五)

隆中宝塔校区

2

屏山乡

2

2018522(星期二)、525(星期五)

由乡镇

自定

3

驾校(顺发、隆达、攀山鹿等驾校等)

3

2018529(星期二)、531(星期五),65(星期二)

县交通局

5

城厢镇

1

201867(星期四)

由各乡镇及华侨管理区自定

6

南圩镇

1

2018612(星期二)

7

雁江镇

1

2018614(星期四)

8

那桐镇

1

2018620(星期三)

9

乔建镇

1

2018622(星期五)

10

古潭乡

1

2018626(星期二)

11

丁当镇

1

2018628(星期四)

12

都结乡

1

201873(星期二)

13

布泉乡

1

201875(星期四)

15

华侨答理区

1

2018710(星期二)

 

17

注:培训时间为半天。各乡镇、各单位如不能按安排的时间开展培训,要自行安排时间,但不能超过全县统一规定的时间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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