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军报国 无上光荣
365365体育投注 www.yandiaomoju.com 2018-06-15 11:47
来源:县新闻传播中心   作者:隆安县人民武装部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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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无防不立,民无兵不安。依法服兵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军营是一所培养人才的大学校,是一座锻炼人才的大熔炉。当兵的经历是一笔不可多得的宝贵财富,参军报国既是磨砺人生、实现理想的重要途径,更是热爱祖国、服务人民的高尚行为。希望广大适龄青年树立远大志向,不负光荣使命,积极响应祖国召唤,自觉履行兵役义务,踊跃到绿色军营中施展聪明才智,为实现强国梦强军梦贡献自己的力量!

  一、征集对象:

  主要以高中毕业(含职高、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大学生入伍。

  男兵: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高校新生、高校在校生,年龄年满17至22周岁;大专(高职)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龄年满17至24周岁.

  女兵: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年龄年满17至22周岁。

  二、征集时间具体安排:

  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时间为:男青年从1月10日开始,9月1日批准入伍;女青年从6月初开始报名。为便于大学生参军入伍,我县从6月初开始,分批次展开大学生士兵征集工作,在学生毕业离校或放假前,完成初检、初审和预定兵工作。

  三、基本身体条件:

  身高:男性160厘米以上,女性158厘米以上。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千克。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四、报名应征具体程序

  1、网上报名。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基本信息报名。应征报名前须进行兵役登记,可结合网上填写兵役登记信息一并进行报名。关于“应征地”,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既可选择在学校所在地,也可选择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其他青年只能选择常住户口所在地(建议选择入学前常住户口,以便征集工作开展)。

  2、打印表格。信息填写完整后,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代款申请表》,高校应届毕业、在校生所在学校武装部,高校往届毕业生将《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交由原就读学校资助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连同《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交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其他青年打印或下载《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交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兵役登记时已打印并提交过的不再打印。

  3、初检初审。根据兵役机关的通知、安排,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

  4、领取预征对象通知书。在初检初审合格青年中,择优确定预征对象,发给预征对象通知书。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选择回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在应征的,到学校武装部领取经兵役机关审核盖章的《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在征兵体检开始前,持表回到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5、体检政审。8月初开始,根据报名应征地兵役机关的安排,按时参加征兵体检、政审,符合条件的择优批准入伍。

  6、优待政策办理。批准入伍的,根据批准入伍地兵役机关和民政部门的要求,及时提供指定开户银行的账号及相关资料,以便办理义务兵优待金;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或其家长,持《入伍通知书》及兵役机关复核盖章后的《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到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学校所在地征应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1个月以内,由家长持《应征公民伍通知书》,到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民政部门登记。

  五、大学应届毕业生的兵入伍优惠政策

  大学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除享受优先确定预征对象、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去向外,还享受以下优待政策:

  (一)选用培养

  1.士兵提干: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录取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且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的可以直接提干。

  2.选为士官:对于符合士官选取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毕业以上学历优先录取;师(旅)级单位范围内相同转业岗位的士兵,在任职能力相当的情况下,优先选取高学历士兵。

  3.报考军校:未完成国家高等学历教育的在校大学生和高中毕业生士兵,可以根据考军队院校;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且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

  4.保送入学:作战部队建制旅团级单位、作战部队军师级单位直属队、海防部队独立营级单位的战斗班班长或技术尖子,表现优秀的可以保送入军队院校学习,培训合格后提拔为干部;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

  (二)考试入学

  1.升读本科: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2.升读研究生: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5000名,面向大学生士兵招生;退役完成本科学业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以上的且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初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

  (三)就业服务

  1.定向考录:士兵服现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考录、政法干警招考、事业单位招聘和国有企业招工时,拿出一定比例用于定向招录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定向招考比例不低于全区乡镇(街道)武装部考试录用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计划的60%、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培养计的20%、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岗位计划的10%;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新招职工时应拿出不低于5%的工作岗位,择优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录用基层专武干部时,优先招录部队优秀退役士兵和大学生士兵。

  2.发退役金:按照国家规定发放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据当地情况,可发给一次性补助;

  3.应届身份:高校毕业生入伍退出现役一年后,可视为同年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道手续,户档随迁。

  4.扶持就业:退出现役后,享受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的职业培训教育,考核通过后,发放职业资格证或学历证书,并优先推荐工作。也可参加户籍所在的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组织的就业招聘会,享受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四)国家资助学费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生毕业生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贷偿。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贷偿和学费减免标准:专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12000元。

  六、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可享受的优待政策

  1.保留学籍: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2.学费补偿: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国家实行相应的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贷偿。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贷偿和学费减免标准:专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12000元。

  3.升学优先:高职(专科)学生服兵役退役,在完成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退役后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重选专业:退役复学后,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转业学习。

  5.免修课程:退役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6.实习经历:高职(专科)在校生的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七、服义务兵期间享有的优待政策

  1、发放优待金:我县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自2017年起,实行城乡一体标准。根据有关要求,优待金的标准不低于当地生活的平均水平(去年发放标准为11841元/人/年)。

  2.家庭优待:应征青年家庭享受军属待遇,由户籍所在地负责落实优待。

  3.义务兵优待:参观游览公园等旅游景地享受优待,享受优先购买境内车船票,从部队免费邮寄平信。

  八、南宁市对大学生服义务兵的优待政策

  1.报销路费:大学生返乡报名应征,由人武部参照军队人员因公出差交通费义务兵等级标准实时核算报销路费。

  2.发放一次性鼓励金:本科生及以上学历者每人8000元,专科生每人5000元。在新兵起运前发放给学生本人,所需经费由市财政解决。

  3.增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在我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生,由县民政局按照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50%给其家庭增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所需经费由县财政解决。

  4.办理南宁市户籍:在南宁市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非南宁市户籍的大学生,退役后完成大学学业被南宁市用人单位接收的,可办理南宁市户籍。

  九、隆安县对大学生服义务兵优惠政策

  为了鼓励我县更有优秀大学生应征入伍,在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有关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我县从2018年起制定以下优惠政策:

  1.对批准入伍的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每人发放一次性鼓励金5000元,专科毕业生每人发放一次性鼓励金3000元。

  2. 对批准入伍的大学本科新生每人发放一次性鼓励金2000元,专科新生每人发放一次性鼓励金1000元。


  隆安县征兵办公室地址:隆安县文化街2号隆安县人民武装部院

   廉洁征兵监督电话:0771-6531405

  报名咨询电话:0771-6531403、  6501408






主办:隆安县人民政府,电话:0771-6522133。承办:隆安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电话:0771-6526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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