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政策精神,鼓励和帮助企业稳定就业岗位,从5月起至10月31日止,我县集中受理2017年度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申报工作。
本次申报对象为我县2017年度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2017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我市城镇登记失业率2.63%的企业。符合稳岗补贴条件和社会保险“五缓四降三补贴”优惠政策条件的企业,在同一年度内只能选择其中一项,不可重复申报。(梁翠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