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残联、隆安华侨管理区残联:
根据自治区残联通知精神和南宁市残联《关于印发南宁市“十三五”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残会通〔2017〕32号)要求,为帮助我县残疾人掌握一技之长,切实提高我县农村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现将《2018年隆安县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隆安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5月8日
2018年隆安县农村贫困
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残联通知精神和南宁市残联《关于印发南宁市“十三五”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残会通〔2017〕32号)要求,为改善我县残疾人就业状况,帮助农村残疾人发展生产,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我县农村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改善我县残疾人就业状况,使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成果,特制定2018年隆安县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2018年,帮助120人农村贫困残疾人接受实用技术培训,举办农村贫困残疾人种养实用技术培训班,确保每个贫困残疾人掌握1—2门农村实用技术,切实提高自我发展和增收能力。
二、培训对象
1、属本县农业户口,且在就业年龄段(男性16岁-59周岁,女性16-54周岁)且持有隆安县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农村贫困残疾人。
2、2018年阳光助残扶贫基地扶残项目辐射的贫困残疾人,党员扶残温暖同行项目辐射的贫困残疾人。
3、属建档立卡或低保贫困残疾人。
三、培训安排
今年的实用技术培训分为两期,培训时间拟定于8月份。培训内容:养猪、养鸡、养牛、养羊、养蚕、实用菌栽培技术等。(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四、培训任务分配
城厢镇17人,南圩镇17人,乔建镇13人,那桐镇13人,丁当镇12人,都结乡13人,雁江镇12人,古潭乡7人,屏山乡7人,布泉乡7人,华侨管理区2人。
五、培训要求
1、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是切实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的重要手段,请各乡镇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明确分工,强化责任,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2、培训结束后,要按时间要求将培训人员的信息录入中国残联农村贫困残疾实用技术项目年度统计台账系统。
3、建立培训档案。建档到人,对每个培训对象的基本信息要建立文字档案和电子档案,以备检查。
4、前两年已参加培训的人员不再参加本次的培训。
5、各乡镇、华侨农场残联要在5月30日前将参加培训的贫困残疾人花名册(纸质、电子版)上报县残联办公室。
联系人:卢娇荣、潘新凯,联系电话:0771—6530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