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顾 1月5日,由蚌埠南开往广州南站的G1747次列车在合肥站停站时,旅客罗某以等老公为名,用身体强行阻挡车门关闭,铁路工作人员和乘客多次劝解,罗某仍强行扒阻车门,造成该列车晚点发车。该事件被同车次的旅客拍成视频并上传网络,引起网友们广泛讨论。
人民日报评
我们会不会遇上“拦车时刻”(民生观)
如果两种规则不分,咱们可能也会遇上“拦车时刻”。
近日,一名乘客罗某强行拦阻火车开动的视频受到广泛关注。扒着门撒泼、说什么都不撒手。只要我丈夫坐不上车,你们车就别想走,结果致使列车延迟。公安机关责令她认错改正,并处以2000块钱的罚款。
这个事,是非特别清晰。铁路运输是有相关法规的,拦火车、阻交通,这是违法的!高铁速度快,调度很精密,耽误几分钟,后头的运行都得做调整,成本很高。要是没赶上车都来这一出,那还得了?
引起我思考的是,这个罗某,在那几分钟里头,怎么那么糊涂呢?咱们会不会也遇上这样的“拦车时刻”呢?
据报道,她还是个教师,工作中也比较优秀,相信平时不会这样。一方面可能是急,情绪上来理性缺位了;另一方面,可能对定点开车的规则并不太敬畏,觉得跟街边的小巴一样,晚两分钟早两分钟走都不叫事,所以自己拦一下也没啥。
不敬畏规则,往往是搞混了两种规则。
规则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刚性的,一种是弹性的。一种是严格定量的,一种是大致有个原则就行。而在日常生活中,大量是后者。比如,午饭吃面条还是米饭炒菜?全家人也会大致拿个意见。说好的吃面条,主妇临时起意改米饭了,也不大要紧。再比如闺蜜聚会,上午咱们广场见啊,十点也是上午,十一点也是上午,差不多就得。
然而,刚性规则跟这个可不一样。比如高考考场上能带什么不能带什么、开车可不可以喝酒、公务接待的餐饮标准……包括铁路运输和航空飞行器的相关规定,这些都不能随意。为什么?因为往往涉及复杂的公共利益,一旦随意,将会给社会带来巨大的不确定性。哪怕一时没有造成明显的后果也不行,这就是法学界常讲的“程序正义”。有人违背了,执法必须严格,不能下不去手。瞻前顾后,制止不坚决,实质上是一种纵容,受损的是公众。
把私人领域、简单环境的“差不多”法则运用到公共社会、复杂环境,不管是认识糊涂、不知轻重,还是有意耍赖、撒泼,都是行为失范,往往害人害己。自律很必要,他律不可少,规则的刚性需要全社会共同捍卫。
(《人民日报》1月11日作者:原韬雄)
人民网评
“女子拦高铁”:规则意识培养任重道远
近日,一则“女子为等丈夫上车阻拦高铁关门”的视频不断发酵。视频显示,在由合肥开往广州南的G1747次高铁列车上,一女子以等老公为名,用身体强行阻挡车门关闭,并提出让检票员放行等要求。近4分钟的拉扯,让不少网友表示“气炸了”,也不禁为行车安全揪心。
“太自私了”“包车了吗”“拉入黑名单吧”……尽管事件并未造成列车的进一步晚点,但该女子的行为还是受到了网友的一致谴责,不少人更是给出事件的“最优解”:要么劝阻乘客赶不上高铁迅速改签下一趟,要么列车乘警迅速采取强制措施保证优先发车。无论如何,以任性对抗规则,对违规束手无策,暴露出规则意识在培养和执行两个层面的不足。
“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一个人对规则的漠视,往往会付出高昂的代价。“八达岭老虎伤人”事件中,当事人无视园区警示和工作人员提醒,导致悲剧发生;八旬老太为了祈福,向飞机发动机扔硬币致航班延误,令人后怕……同这些人一样,拦高铁的女子为了一己之私“绑架”全车乘客的做法,都存在侥幸心理。在一个约定俗成的规则社会,总有一些人觉得遵守规则就是吃亏,只有到了生死一瞬的时候,才打心底里生出对规则的敬畏。
身为父母,在孩子眼里当言传身教;身为教师,在学生面前当做表率。显然,拦高铁的女子的做法,有违父母和教师的双重身份,凸显责任之匮乏,守规之淡薄。
从另一个方面来看,“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列车需要按照轨道行驶,社会秩序必须遵循规则。某种意义上来说,列车车厢构成了一个微型社会,将个人凌驾于公共秩序之上,就逾越了权利的边界,构成了对公共利益的侵犯。面对违规之举,法律也要有尖利的牙齿。我们固然提倡执法要有温度,但对待“越轨”的行为更要有力度,决不能止于批评教育,更不能畏手畏脚。
更进一步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在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就意味着,不仅要实现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化,也要保证人的全面发展的现代化。让法治意识和规则意识的更新速度,跟上国家社会的改革发展速度;让社会治理水平满足人们的公共生活需要,这是现代化目标的应有之义。
距离2018年春运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预计全国旅客发送量将达29.8亿人次。每年一次的大考,是对铁路、民航、高速公路的全面检验,也是对乘客素质和规则意识的温馨提醒。维护一个安全有序、文明祥和的旅行环境,是每一名乘客的权利和义务,而营造一个法治理念至上、规则意识先行的公共生活,又何尝不是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共同使命。 (人民网-观点频道1月10日作者:于石)
后续追踪
“合肥女子为等丈夫阻拦高铁发车”一事,自1月9日起已经闹得沸沸扬扬,各路媒体纷纷跟进报道,当事女子罗某也在1月9日受到单位的停职处分。
最新的情况通报显示,罗某的行为涉嫌“非法拦截列车、阻断铁路运输”,扰乱了铁路车站、列车正常秩序,违反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77条规定,依据该条例第95条规定,公安机关责令罗某认错改正,对罗某处以2000元罚款。
1月10日,阻拦高铁发车女子罗某接受央视采访。罗某称,1月5号下午,自己和丈夫带着孩子去广州参加比赛,因跑错了车站,当他们赶到合肥站时,已经临近发车了,当时自己和女儿跑在前面,丈夫带着行李走在后面,当母女到达站台时,发现丈夫被检票员拦住了,她说:“当时脑子里想的就是能不能让老公赶快下来,脑子里就一根筋,所以乘务员、列车长说的话根本就没有听到脑子里”,对于当时自己的行为,她非常后悔并表示歉意,她说:“跟所有网友、铁路工作人员、那趟车的乘客们诚恳道个歉,自己那天行为确实很过激。”
后记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在此次事件中,女子拦车固然不对,执法者的“通融”则是对违法者的纵容。如果每个社会主体都自觉守法,那么也就不会让“高铁拦门”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