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隆安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安县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隆政办发〔2016〕10号)和《关于对人民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的通知》(隆编办〔2017〕2号)要求,现将民政局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公布,欢迎监督。
附件:民政局权责清单
隆安县民政局权责清单.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