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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11日,县人社局组成政策宣传小组深入企业重点宣传自治区、南宁市及我县的各项扶贫惠企政策。
为了鼓励企业吸纳我县贫困劳动力就业,促进全县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脱贫,县人社局组成宣传小组到华侨管理区、各乡镇企业宣传转移就业惠企优惠政策,这些政策主要有:自治区内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不超过三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并按企业吸纳贫困来动力就业数量给予企业或社会组织按1000-16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补;支持企业在有条件的乡镇(村)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加工点,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签订劳务协议或承揽合同,在1年内累计工作不少于6个月并给付不低于6000元劳动报酬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带动就业奖补;“公司+农户”经营模式带动贫困户脱贫一次性补贴标准为3000元/户;对本市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就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按照150元/月.人的标准给予吸纳贫困户劳动力就业奖励,企业吸纳统一贫困户劳动力就业最多可以享受总额1800元/人的奖励。
期间,县人社局先后走访了隆安县瑞丰工贸有限公司、隆安县中辉木材加工厂、广西安得塑业有限公司等七家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举行简短座谈,了解企业用工情况,尤其是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有关情况,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相关补贴。
下一步,县人社局将继续组织工作人员走访县内企业,鼓励企业优先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到企业就业,充分发挥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吸纳贫困户劳动力帮扶脱贫作用,全力助推全县精准扶贫攻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