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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就业专项资金有关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社[2011]213号)精神,经审核, 2017年第四季度我县有李奕娟等51名就业困难人员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现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01月24日至2018年01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向隆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如邮寄以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771-6522244 联系地址:隆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