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隆安县司法局2018年主要职责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01页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 ····05页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05页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06页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07页
三、2018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08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09页
五、专业名词解释························· 11页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隆安县司法局及所属单位主要职责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具体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县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工作及对外法制宣传工作。承担隆安县普法与依法治理办公室的职能。
3、负责指导监督全县的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4、指导监督全县的法律援助工作。
5、监督管理全县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安置帮教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工作;承担隆安县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能。
6、参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7、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涉及的警务管理工作。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我局将继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认真谋划,开拓创新,为维护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创造新业绩。
(一)持续贯彻落实“1512”工作目思路。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主题,狠抓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化建设、信息化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等五大建设,不断创新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公证服务、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人民监督员改革等司法行政工作业务,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全面推进公证改革的后继工作。及时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相关手续,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和税务登记,着手招聘2名公证员、3名公证员助理,保证改革后的公证处正常、有序开展业务。
(三)全面推进“七五”普法。根据《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制定2018年年度普法计划。围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
(四)着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目标和要求,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员的选聘、培训、管理、保障等制度,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加强政府购买人民调解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用专职人民调解员,壮大人民调解员队伍。
(五)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工作。充分新建成的发挥社区矫正中心作用,加强社区服刑人员入矫管理,完善入矫宣告仪式,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稳定运行;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抽查监控,落实社区矫正监管措施;进一步规范适用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工作,不断提高调查评估质量。以落实社区矫正小组成员责任为抓手,落实社区矫正衔接接收、日常监管等制度;落实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分析会制度,加强重点时期、重点对象的监督管控,严防社区服刑人员发生重、特大刑事犯罪和参与群体性事件。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业务培训质量,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颁布以来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计划开展一到两期社区矫正专项业务培训。广泛吸纳辖县内热爱、关心社县矫正工作的人士,继续壮大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
(六)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坎。将因就业、就学、就医等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引发的案件纳入援助事项,重点做好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群体的法律援助。规范事项办理流程,严格落实案件回访制度,着重向当事人回访办案人员收费、出庭的情况。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工作。结合县委政法委及市局的工作安排,选取优秀的法律援助案例进行报纸、手机报、网络、电视等多种方式的媒体报道,扩大法律援助的影响力,让更多的群众知晓法律援助,相信法律援助。
(七)持续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继续抓好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反和腐败工作;组织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做好困难党员和干部职工的调查摸底工作,安排好慰问活动。
(八)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隆安县司法局违法行政责任追究办法》、《隆安县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隆安县司法局考勤制度》等管理制度,重点落实《隆安县司法局“三重一大”的具体事项和决策实施细则》,对本单位“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除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必需由局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做到以制度管人,切实加强干部队伍的廉洁自律工作。
(九)坚决打好扶贫攻坚战。将继续按照区、市、县的工作要求,对照贫困户脱贫摘帽“八有一超”和“十有一低”的目标要求,通过实施一户一增收项目、劳动力就业转移、易地扶贫搬迁、发展集体经济等措施,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让贫困户早日脱贫致富。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1. 本级单位和内设机构
隆安县司法局属于行政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拨款;隆安县司法局是隆安县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业务上受南宁市司法局指导。有6个内设机构、1个二层机构和10个派出机构。6个内设机构为:办公室、法制宣传股、基层工作股、社区矫正工作股、公证律师管理股、政治工作股;2个二层机构为:隆安县法律援助中心;隆安县公证处;10个派出机构为10个乡镇司法所。各乡镇司法所实行双重管理体制,以县司法局管理为主。司法所人员编制由县司法局统一管理,业务上同时接受当地党委、政府的指导。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 000隆安县司法局(一级预算单位)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一)编制现状
隆安县司法局核定编制数49个,其中政法专项编制38个(局机关14个,10个司法所共24个),县法律援助中心参公事业编制4个,县公证处事业编制5个,工勤编制2个。基层司法所编制共24个,10个司法所所长按副科级职务配备。
(二)人员构成
隆安县司法局领导配备为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全局核定编制数49个,其中政法专项编制38个(局机关14个,10个司法所共24个),县法律援助中心参公事业编制4个,县公证处事业编制5个,工勤编制2个。基层司法所编制共24个,10个司法所所长按副科级职务配备。
2017年聘用协警员12人。公益性岗位人员1人。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总预算906.09万元,同比增加263.80万元,增加41.1%。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906.09万元,同比增加263.80万元,增加41.1%。
(二)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1. 2018年当年支出预算,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766.0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15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85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41.07万元。
2. 2018年当年支出预算,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为527.72万元。
①工资福利支出439.19万元。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84.95万元。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9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为378.36万元。
①商品和服务支出159.92万元。
②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77万元。
③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40.00万元。
④资本性支出72.68万元。
(三)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906.09万元,比2017年预算642.29万元增加263.80万元,同比增长41.1%。收入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业务量增加。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06.09万元,比2017年预算642.29万元增加263.80万元,同比增长41.1%。支出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业务量增加。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906.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906.09万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06.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06.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1)公共安全支出预算数为766.02万元,主要用于:隆安县司法局人员经费及各项业务经费的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数为71.1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数为27.85万元,主要用于:用于缴纳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费。
(4)住房保障支出预算数为41.0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2018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6.71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9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2.50万元。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来源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36.71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6.71万元,比2017年预算20.01万元增加16.7万元,同比增长83.46%。其中:
1. 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0万元,与2017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1.94万元,比2017年预算2.07万元减少0.13万元,同比下降6.28%,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的开支。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局开展业务指导时的接待费。
3. 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0万元,与2017年持平。
4.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12.50万元,与2017年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44.87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66万元,下降0.27%,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预计2018年业务量基本与2017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450万元,同比增加204.47万元,增长83.28%,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业务费增加。其中,货物项目采购预算6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3.33%;工程项目采购预算33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73.34%;服务项目采购预算6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3.33%。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从使用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分布构成、主要实物资产数据、资产变动情况等角度说明。1、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价值51.9万元,预计2018年无变动情况。2、本单位已有办公用房、司法所办公用房等,总面积为2804平方米,价值214.68万元,预计2018年无变动情况。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金额1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0万元,资金来源为南宁市财政局补助。
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如下:
1.建设那桐镇浪湾村法治示范村,预算金额为70万元,资金来源为南宁市财政局补助。
2. 建设雁江镇联隆村法治示范村,预算金额为70万元,资金来源为南宁市财政局补助。
(六)涉密事项处理说明
本部门2018年预算无涉密事项。
五、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收入分类。
政府收入是预算年度内通过一定的形式和程序,有计划地筹措到的归国家支配的资金,是国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主要形式,是政府履行职能的财力保障。政府收入分类是将各类政府收入按其性质进行归类和层次划分,以便全面、准确、明细地反映政府收入的总量、结构及其来源情况。为适应建立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的要求,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此次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是建国以来我国政府收支分类统计体系的一次重大调整,也是我国政府预算管理制度的又一次深刻创新,改革后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包括“收入分类”、“支出功能分类”和“支出经济分类”三部分。
为巩固和扩大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成果,充分体现财政管理科学化和精细化的要求,近年来财政部不断改进和完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体系,通过深化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努力建立统一规范、各级财政共同执行的政府收支科目体系,既体现公共财政要求,又满足实际需要。
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收入分类”全面反映了政府收入的来源和性质,不仅包括预算内收入,还包括预算外收入、社会保障基金收入等应属于政府收入范畴的各项收入。按照国务院要求,从2011年1月1日起,将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2018年具体分类情况是:第一类:税收收入,下设增值税、消费税等21款;第二类: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下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失业保险基金收入等11款;第三类:非税收入,下设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等11款;第四类:贷款转贷回收本金收入,下设国内贷款回收本金收入、国外贷款回收本金收入等4款;第五类:债务收入,分设中央政府债务收入、地方政府债务收入2款;第六类:转移性收入,分设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等12款。
2.支出经济分类。是按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在支出功能分类明确反映政府职能活动的基础上,支出经济分类明确反映政府的钱究竟是怎么花出去的。支出经济分类与支出功能分类从不同侧面、以不同方式反映政府支出活动。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改革后的支出经济分类包括“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以便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相衔接。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体现政府预算的管理要求,主要用于政府预算的编制、执行、决算、公开和总预算会计核算。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设置类、款两级,类级科目15个,款级科目60个。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体现部门预算管理要求,主要用于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公开和部门(单位)预算会计核算。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设置类、款两级,在现有经济分类基础上,删除转移性支出、预备费等政府预算专用的科目,新增一些体现部门预算特点的科目,调整后类级科目10个,款级科目96个。
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按照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规定,县财政、国税、地税部门组织征收的财政收入中属于我县可自主支配的财政收入。
附件:1. 部门收支总表
2. 部门收入总表
3. 部门支出总表
4. 财政拨款收支表
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7. 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8. 政府性基金项目表
9. “三公两费”预算情况表
10. 部门经济分类支出表
11. 政府经济分类表
12. 政府采购预算表
13.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4.预算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