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教育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目录 | ||||
序号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 项目名称 | 审批部门/处罚机关 | 设定依据 |
1 | 行政许可 | 民办学校筹设同意和设立、合并、分立、变更、终止的审批 | 隆安县教育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 |
2 | 行政许可 | 教师资格认定 | 隆安县教育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
3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其它教育机构的处罚 | 隆安县教育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七十五条 |
4 | 行政处罚 | 对非法举办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罚 | 隆安县教育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七十九条 |
5 | 行政处罚 | 对教育考试机构、学校(考点)在考试、招生中违规违纪的处罚 | 隆安县教育局 |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2004年5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8号 |
6 | 行政处罚 | 对违法颁发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的处罚 | 隆安县教育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八十条 |
7 | 行政处罚 | 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教科书审查人员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教科书编写的处罚 | 隆安县教育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七十八条 |
8 | 行政处罚 | 对考生违规违纪的处罚 | 隆安县教育局 |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 |
9 | 行政处罚 | 对民办学校办学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 隆安县教育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 |
10 | 行政处罚 | 对民办学校及其出资人违法取得取回回报行为的处罚 | 隆安县教育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99号) |
11 | 行政处罚 | 对民办学校不确定各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开支占经常办学费用的比例或者不按照确定的比例执行,或者将积累用于分配或者校外投资的处罚 | 隆安县教育局 | 《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1998年国家教委令第27号)第十五条 |
12 | 行政处罚 | 对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使用假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品行不端、侮辱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的处罚 | 隆安县教育局 | 《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 |
13 | 行政处罚 | 教师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处罚 | 隆安县教育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十四条 |
14 | 行政处罚 | 对违法干涉他人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行为的处罚 | 隆安县教育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000年)第二十七条 |
15 | 行政处罚 | 对城市公共场所的设施和招牌、广告用字违规行为的处罚 | 隆安县教育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000年)第二十六条 |
16 | 行政处罚 | 对违法使用校车行为的处罚 | 隆安县教育局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第五十五条 |
17 | 行政处罚 | 对违规办园的处罚 | 隆安县教育局 | 《幼儿园管理条例》 第八条 |
18 | 行政处罚 | 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而举办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活动的处罚 | 隆安县教育局 |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第21条 |
19 | 行政处罚 | 擅自设立校外教育机构或校外教育机构开展的活动内容不健康,损害儿童身心健康的处罚 | 隆安县教育局 | 《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构工作规程》(教基[1995]14号) 第三十一条 |
20 | 行政处罚 | 对学校招生违规行为的处罚 | 隆安县教育局 |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第七条 |
21 | 行政处罚 | 考生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或有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罚 | 隆安县教育局 |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 |
22 | 行政处罚 | 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而举办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活动的处罚 | 隆安县教育局 |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 |
23 | 行政处罚 | 撤销学校教师资格的处罚 | 隆安县教育局 | 《教师资格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