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义务教育学校服务片区划分方案
365365体育投注 www.yandiaomoju.com 2017-11-08 15:07
来源:隆安县教育局  
【字体: |  打印 | 收藏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确保我县适龄儿童依法入学,促进义务教育学校的均衡发展,根据《南宁市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办法》(南府办〔2011〕13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和人口分布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围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目标,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兼顾,合理划片,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的合法权益。

  二、基本原则

  (一)免费、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二)区域均衡,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入学要求

  根据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小学适龄儿童起止年龄为六至十一周岁,凡于当年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包括残疾儿童),应入学接受小学义务教育。残疾儿童的入学年龄,可适当延缓。初中适龄少年起止年龄为十二至十四周岁。小学毕业的初中适龄少年,应入学接受初中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小学毕业班的所有学生,不论是否达到毕业程度均按就近入学原则升入初中。为确保适龄儿童、少年顺利、有序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控制大班额,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四、乡镇小学服务范围

  乡镇义务教育阶段各类小学的服务地段,由所属乡镇中心小学根据生源情况统筹划分。辖区内服务地段内生源过多的村级小学校,超量的生源由乡镇中心小学调整到附近生源较少的小学校。原则上乡镇村级小学、教学点,按就近入学的原则接收本村、屯的适龄儿童;乡镇中心小学服务本乡镇小学适龄儿童的入学工作。

  五、乡镇初级中学服务范围

  原则上乡镇初级中学负责接收本乡镇小学毕业生入学就读。县教育局根据当年全县生源、学校教育教学资源等情况对生源适量调整。

  六、县直中小学服务范围

  (一)县直初中(完全中学)

  1.隆安县第一中学

  杨湾片区小学毕业生。

  2.隆安县第二中学

  那桐镇部分小学毕业生、管理区小学毕业生。

  3.隆安县第三中学

  县城部分小学毕业生;各乡镇适量小学毕业生。

  4.隆安县民族中学

  县城部分小学毕业生;城厢镇(含敏阳片区)小学毕业生;各乡镇适量小学毕业生。

  (二)县直小学

  1.隆安华侨管理区小学

  管理区、管理区附近的那桐镇浪湾村部分区域。

  2.隆安县第一小学

  (1)街道

  民安街:1→54、56,78及以上牌号;民安街北一里1-11号、17、18往北、东;

  国泰街:1→61,63(工行),65,67(电信),71(友缘);

  文化街:1、8(金地华府)、14、16→23、27、28、32(隆中)→40;

  城西路:1——17;

  康安街:1、5号以后的单号数;

  文塔路:1→230(229号属县二小);

  金龙街:81及以上牌号;

  江滨路:132及以上牌号;

  凤凰街、凤凰街一里、凤凰街二里、凤凰街三里、凤凰街四里、凤凰街五里、凤凰街六里、凤凰街七里、金塔街、天华街华隆街、华盛街、华强街、文胜街、城内街、镇江街、拱搁街、文星街、新民街、新民街一里、民安街北一里、百合巷

  (2)单位

  教育局、第三中学、民族中学、气象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隆安中学、城厢镇政府、水利局(民安53号)、林业局(民安56号)、交通局(旧址)、电信局、供销社、县幼儿园、粮食局、百货公司、糖业公司、土产公司

  3.隆安县第二小学

  (1)街道

  民安街:55,57→77;民安街北一里12、15、16,21-38号;

  国泰街:62、66、72及以上牌号;

  文化街:2(武装部)5、7、9、10(文化馆)、12(妇幼)、24、25、26(矿产局)、29(农机)、30、31;

  城西路:18及以上牌号;

  康安街:2、3、4、6号以上的双数;

  文塔路:229、231及以上牌号;

  金龙街:1→80;

  蝶城路(小于或等于632号);

  康宁街、康乐街、康吉街、广场路(蝶城路至康安街路口)、金蝶街(蝶城路至康安街路口)

  城南路、白云街、民生路、民建路、富兴巷、兴隆路、榕华街、泰兴街、泰安街、泰宁街、安宁街、花宋街、环城路、新华街、江滨路、景山一里、景山二里、景山三里、大顺街。

  (2)单位

  农机公司、房产开发公司、企业局、信用联社、经贸局、邮政局、农机局、火车站、矿产局、县发改局、公路局、劳动保险所、农业局、工商局(民安街58号)、畜牧水产局、县农械厂、建设局、建筑公司、烟草公司、国税局、汽车站、地税局、妇幼保健院、县农发行、财政局、武装部、司法局、岜发医院、计生局、中医院、卫生局、党校、改水办、交警大队、县农行(城西路31号)、国土资源局、人民医院(城西路25号)、政府大院(城西路18号)、防疫站、电影公司、保险公司、城厢派出所。

  4.隆安县第三小学

  (1)隆安县城厢镇震东村;

  (2)隆安县县城城北区白鹤街两边至城北铁路桥出口区域(含西宁村安置区);

  (3)江滨路门牌小于36号(含36号);

  (4)景山街门牌大于22号(含22号);

  (5)蝶城路门牌大于633号(含633号)。

  5.隆安宝塔实验小学(城厢镇中心小学)

  城厢镇宝塔村、东安村、那可村

  七、其它

  各学校服务范围的划定为暂行规定,随着县城区的发展以及学校布局调整,将适时进行学区范围的局部调整。

  隆安县教育局

  2017年3月9日







主办:隆安县人民政府,电话:0771-6522133。承办:隆安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电话:0771-6526366
桂ICP备11001999号    桂公网安备 45012302000010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501230001         故障反馈、删帖、纠错投诉,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2014.08.05_FZ   广西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