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为做好2018年春季学期南宁市九年义务教育家庭困难学生资助资金发放工作,根据南宁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8年春季学期南宁市九年义务教育困难家庭学生资助指标的通知》(南教资助〔2018〕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2018年春季学期九年义务教育在校生人数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人数,现将2018年春季学期隆安县九年义务教育市级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指标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和范围
南宁市九年义务教育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对象为在隆安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和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中学校2018年贫困户非寄宿学生(一中1人、布中7人、古中1人)、县扶贫办提供的极端贫困户非寄宿义教阶段学生(124人)全部纳入受助范围,特殊分配特校初中贫困生3人,其他资助指标请各学校从非寄宿隆安县户籍2018年贫困户子女(A类)中选取。已获得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学生不能同时享受南宁市九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二、资助标准和方式
(一)资助指标、资助标准
小学生每人每学期500元,初中生每人每学期625元。本学期南宁市下达我县受助学生指标960人,受助金额53.25万元,其中小学受助学生540人,金额27万元;初中受助学生420人,金额26.25万元。依照南教资助〔2018〕16号文件精神,为确保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优先享受资助政策,各县区教育局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本次下达的资金额度内对小学和初中指标进行调整,调整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备案。结合我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户非寄宿学生人数,我局对各学段受助学生指标调整如下:小学受助学生1050人,受助金额52.5万元;初中受助学生12人,受助金额0.75万元。各学校受助学生名额指标分配详见《2018年春季学期隆安县小学、初中家庭经济困难资助项目受助学生指标分配表》(附件1)。补助经费用于我县九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补助,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抵顶或扣减受助学生生活费补助。
(二)发放方式
参照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发放方式,资助资金直接由县教育局统一转入受助学生银行储蓄卡(存折)中(每所学校学生卡、折开户银行必须为同一家商业银行)。实行签领制度,由受助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后领取,不得代签代领,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抵顶或扣减学生资助资金。
三、工作程序
(一)此项目使用的学生申请表、学生名册表、学生签领表、学校公示、公告和资助统计台账等采用南宁市资助管理办公室统一制定的资助表格。
(二)各校指导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2018年春季学期隆安县九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附件2)。
(三)学校认真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将评审结果(附件3-1)在校内张贴公告。需要拍照留查(照片要有人头和公示背景,选取近景、远景各一张)。
(四)各校组织学生填写《代发2018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银行卡(存折)登记表》(附件4)、《XXXX年X季学期隆安县困难家庭学生资助工程受助学生签字确认表》(附件5),学生签字确认后交到学校资助办汇总,于2018年5月20日前将汇总名单发送到县资助办邮箱:laxzzb@163.com.邮件标题格式:XX学校2018年春市九义受助学生银行卡折登记表。
(五)经审核后,县教育行政部门足额将资助资金划拨至受助学生银行账号。各学校接到我局的资金划拨通知后,要将发放结果(附件3-3)在学校公告栏张贴告知受助学生,并将告知情况拍照留查(照片要有学生观摩公告材料作为背景,选取远景、近景各一张)。
(六)学校组织学生做好《隆安县困难家庭学生资助工程受助学生确认表》(附件5)签字确认工作。
(七)学校将本次项目的材料整理归档备查。
(八)各学校于2018年5月30日前,将资助统计台账(附件6)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laxzzb@163.com。文件名及邮件标题格式:学校名称/市困难资助项目/资助统计台账。请于2018年6月8日前将纸质统计台账报送县资助办。上交的纸质材料包括:资助统计台账(附件6)、公示、公告材料(需要公示、公告时的照片佐证,图片要有学生观摩公示材料作为背景)、学生签字确认表(复印件)。相关材料请用A4纸双面打印,须有单位相关负责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请各学校高度重视隆安县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工作进程,督促资助工作人员、班主任按照资助政策规定的工作流程和资助标准认真做好组织学生申请、学校评议、公示和资金发放工作,确保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至受助学生银行卡账号,确保所有上报的资助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二)加大监督力度。我局将加大监督工作力度,适时会同财政、审计、扶贫、民政等部门对各学校项目实施情况采取听取汇报、查看档案、访谈学生、比对系统数据等方式进行检查验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完善。
工作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县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陆玉慧,联系电话:6528686。
附件:1. 2018年春季学期隆安县小学、初中家庭经济困难资助项目受助学生指标分配表
2. 隆安县九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
3. 隆安县九年义务教育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公示(内含3个套表)
4.代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银行卡(存折)登记表
5.隆安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程受助学生签领表
6.隆安县九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情况统计台账(内含4个套表)
隆安县教育局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