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2017年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
365365体育投注 www.yandiaomoju.com 2017-06-15 00:00
来源:隆安县财政局  
【字体: |  打印 | 收藏

隆安县2017年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


编制日期:2017年6月9日







部门及执收单位

项目级次

收费项目名称

征收标准

征收依据(文件)

减免政策

是否涉企

备注



一、公安部门

 

 

 

 

 

 

 


1、隆安县公安局

一、

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桂财综[2015]68号

 

 

 


 

1、

二代居民身份证

20元/证

桂价费字[2005]232号

 

 

 


 

2、

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0元/证

桂价费字[2005]232号

 

 

 


 

3、

临时第二代身份证

10元/证

桂价费字[2005]232号

 

 

 


 

二、

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

 

桂财综[2015]68号

 

 

 


 

1、

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

8元/本

桂价费字[2004]265号

 

 

 


 

2、

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户口迁移证

5元/证

桂价费字[1995]222号

 

 

 


 

三、

出入境证件费

 

桂财综[2015]68号

 

 

 


 

1、

护照

 

 

 

 

 


 

首次申请

200元/本

计价格[2000]293号

 

 

 


 

原护照失效重新申请

 

 

 


 

换发

 

 

 


 

损毁、被盗补发

 

 

 


 

丢失补发

200元/本

发改价格[2013]1494号

 

 

 


 

护照加注

20元/项

[1993]价费字164号

 

 

 


 

2、

出入境通行证

 

 

 

 

 


 

一次出境有效

20元/本

[1993]价费字164号

 

 

 


 

一次出入境有效

20元/本

 

 

 


 

3、

前往港澳通行证

 

 

 

 

 


 

前往港澳通行证

50元/证

计价格[2002]1097号

 

 

 


 

4、

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

 

 

 

 

 


 

往来港澳通行证

100元/证

计价格[2002]1097号

 

 

 


 

一次签注

20元/件

 

 

 


 

二次签注

40元/件

 

 

 


 

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签注

100元/件

 

 

 


 

一年(不含)以上,两年(含)以下多次签注

150元/件

发改价格[2005]77号

 

 

 


 

两年以上,三年(不含)以下多次签注

200元/件

 

 

 


 

长期(三年)多次有效签注

300元/件

计价格[2002]1097号

 

 

 


 

5、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30元/证

[1993]价费字164号

 

 

 


 

一次签注

20元/件

 

 

 


 

加注

20元/项

 

 

 


 

多次签注

100元/件

计价格[2001]1835号

 

 

 


 

6、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办理5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50元/证

发改价格[2004]334号

 

 

 


 

补办5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00元/证

 

 

 


 

一次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0元/证

[1993]价费字164号

 

 

 


 

7、

台湾居民定居证

 

 

 

 

 


 

台湾居民定居证

10元/证

发改价格[2004]2839号

 

 

 


 

四、

外国人证件费

 

 

 

 

 


 

1、

外国人出入境证

 

 

 

 

 


 

外国人出入境证

100元/证

公通字[1996]89号

 

 

 


 

2、

外国人居留证件

 

 

 

 

 


 

外国人居留许可(有效期不满1年)

400元/人

发改价格[2004]2230号

 

 

 


 

外国人居留许可(有效期1年[含1年]至3年以内)

800元/人

 

 

 


 

外国人居留许可(有效期3年[含3年]至5年[含5年])

1000元/人

 

 

 


 

增加偕行人

每增加1人按上述相应标准收费

 

 

 


 

减少偕行人

200元/人次

 

 

 


 

居留许可变更

200元/次

 

 

 


 

3、

外国人停留证件

 

 

 

 

 


 

停留证件签发、换发、补发

160元

公境传[2003]640号

 

 

 


 

4、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绿卡)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申请费1500元/人,核发时收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300元/证

发改价格[2004]1267号

 

 

 


 

五、

外国人签证费

 

 

 

 

 


 

1、

非对等国家外国人普通签证

 

 

 

 

 


 

零次签证

160元

计价格[2003]392号);公传发[2011]470号

 

 

 


 

一次签证

168元

 

 

 


 

二次签证

252元

 

 

 


 

半年多次签证

420元

 

 

 


 

一年(含一年)至五年(含五年)多次签证

672元

 

 

 


 

零次、一次团体签证

130元/人

 

 

 


 

二次团体签证

170元/人

 

 

 


 

团体签证分离

130元

 

 

 


 

改变签证种类

160元

 

 

 


 

增加、减少偕行人

160/人

 

 

 


 

六、

加入、恢复、退出国籍

 

 

 

 

 


 

加入、恢复、退出中国国籍

200元/证

计价格[2003]392号

 

 

 


2、隆安县公安局各镇派出所

一、

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桂财综[2015]68号

 

 

 


 

1、

二代居民身份证

20元/证

桂价费字[2005]232号

 

 

 


 

2、

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0元/证

桂价费字[2005]232号

 

 

 


 

3、

临时第二代身份证

10元/证

桂价费字[2005]232号

 

 

 


 

二、

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

 

桂财综[2015]68号

 

 

 


 

1、

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

8元/本

桂价费字[2004]265号

 

 

 


 

2、

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户口迁移证

5元/证

桂价费字[1995]222号

 

 

 


 

三、

居住证工本费

 

桂财综[2015]68号

 

 

 


 

1、

流动人口因遗失、损坏补领《居住证》

20元/证

桂价费[2012]105号

 

 

 


3、隆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一、

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桂价费[1993]168号、桂价费字[2001]385号、桂价费[2005]23号

 

 


 

汽车

100元/副

 

 

 

 


 

挂车

50元/副

 

 

 

 


 

三轮汽车

40元/副

 

 

 

 


 

低速载货车

40元/副

 

 

 

 


 

摩托车

70元/副

 

 

 

 


 

临时号牌工本费

5元/张

 

 

 

 


 

二、

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

 

桂价费[1993]168号、桂价费字[2001]385号、桂价费[2005]23号

 

 


 

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

15元/本

 

 

 

 


 

三、

驾驶证工本费

 

桂价费[1993]168号、桂价费字[2001]385号、桂价费[2005]23号

 

 


 

驾驶证工本费

10元/本

 

 

 

 


 

四、

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

 

桂价费[1993]168号、桂价费字[2001]385号、桂价费[2005]23号

 

 


 

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

10元/本

 

 

 

 


 

五、

驾驶许可考试费

 

桂价费[2005]23号、桂价费字[2005]338号

 

 

 


 

1、

科目一

 

 

 

 

 


 

汽车

100元/人

 

 

 

 


 

摩托车

75元/人

 

 

 

 


 

2、

科目二

 

 

 

 

 


 

汽车(考领A1、A2、A3、B1、B2、C1、C2驾驶证)

190元/人

 

 

 

 


 

汽车(考领C3驾驶证)

95元/人

 

 

 

 


 

摩托车及其他车类

55元/人

 

 

 

 


 

3、

科目三

 

 

 

 

 


 

汽车(考领A1、A2、A3、B1、B2、C1、C2驾驶证)

235元/人

 

 

 

 


 

汽车(考领C3驾驶证)

187元/人

 

 

 

 


 

摩托车及其他车类

85元/人

 

 

 

 


二、农业部门

 

 

 

 

 

 

 


1、隆安县渔政监督管理站

一、

渔业资源增值保护费

 

桂财综[2015]24号、桂财综[2015]68号、桂价费字[1995]088号

根据桂财综[2015]24号,对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征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1、

使用水面养殖

2元/亩/年

 

 

 

 


 

2、

从事网箱养殖

0.5元/立方米/年

 

 

 

 


 

3、

鱼苗种检疫费

鱼苗种价值×2%

 

 

 

 


2、隆安县农业局

一、

农机监理费

 

 

 

 

 


 

1、

拖拉机驾驶许可考试费

 

桂价费函[2014]153号

 

 

 


 

科目一(理论知识考试)

20元/人.项.次

 

 

 

 


 

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

50元/人.项.次

 

 

 

 


 

科目三(挂接机械或田间作业技能考试)

50元/人.项.次

 

 

 

 


 

科目四(道路驾驶考试)

50元/人.项.次

 

 

 

 


 

2、

联合收割机驾驶许可考试费

 

桂价费函[2014]153号

 

 

 


 

科目一(理论知识考试)

20元/人.项.次

 

 

 

 


 

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

50元/人.项.次

 

 

 

 


 

科目三(田间摸拟作业驾驶技能考试)

50元/人.项.次

 

 

 

 


 

科目四(方向盘自走式收割机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50元/人.项.次

 

 

 

 


四、教育部门

 

 

 

 

 

 

 


1、隆安县教育局

一、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

 

桂财综[2015]68号、桂价费[2006]359号

 

 

 


 

1、

初级

150元/人.次

 

 

 

 


 

2、

中级

230元/人.次

 

 

 

 


 

3、

高级

380元/人.次

 

 

 

 


 

二、

报名考试费

 

桂价费字[2010]418号

 

 

 


 

1、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考试费

 

 

 

 

 


 

(一)

学科知识考试

 

桂价费字[2010]418号

 

 

 


 

单科考试

9元/人.科

 

 

 

 


 

两科全堂合卷考试

16元/人.场

 

 

 

 


 

两科全堂分卷考试

17元/人.场

 

 

 

 


 

(二)

实验操作技能考试

 

桂价费字[2010]418号

 

 

 


 

实验操作技能考试费

8元/人.科

 

 

 

 


 

(三)

体育考试

 

桂价费字[2002]88号

 

 

 


 

体育考试

13元/人.科

 

 

 

 


 

体育考试办证考证

2元/张

 

 

 

 


 

体育考试办理单科合格证

2元/张

 

 

 

 


2、隆安县隆安中学

一、

高中收费

 

桂价费字[2002]284号

 

 

 


 

1、

择校生费

890元/生/学期

 

 

 

 


 

2、

学生公寓住宿费

230元/生/学期

隆价字【2010】12号

 

 

 


3、隆安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一、

职业中专收费

 

 

 

 

 


 

1、

住宿费

210元/生/学期

隆价字[2007]10号

 

 

 


 

2、

实验实习费用(理科生)

200元/生/学期

隆价字[2007]10号

 

 

 


 

3、

实验实习费用(文科生)

100元/生/学期

隆价字[2007]10号

 

 

 


4、隆安县教师进修学校

一、

成人高校半脱产、业余函授、夜大高等教育收费

 

 

 

 

 


 

 

成人中专学费(含实习费)

1200-1600元/生/学期

桂价费[1999]317号

 

 

 


 

 

成人中专住宿费(含水电费)

300元/生/学期

桂价费[1999]317号

 

 

 


 

 

专科学费

55元/生/学分

桂价费[2006]411号

 

 

 


 

 

本科学费

75元/生/学分

桂价费[2006]411号

 

 

 


5、隆安县第三中学

一、

高中收费

 

 

 

 

 


 

1、

择校生费

730元/生/学期

教财(1996)101号;教育部、教财(2003)4号;桂价字(2002)330号;南价(2002)58号

 

 

 


 

2、

学生公寓住宿费

210元/生/学期

教财(1996)101号;教财(2003)4号;隆价字(2007)7号

 

 

 


6、隆安县幼儿园

一、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

 

桂财综[2015]68号、桂价费[2010]128号文件

 

 

 


 

1、

保育费

180元/生/月

桂价费[2010]128号文件;隆价字[2016]2号文件

 

 

3-6周岁幼儿;未满3岁加收30%.


 

2、

教育费

120元/生/月

桂价费[2010]128号文件;隆价字[2016]2号文件

 

 

3-6周岁幼儿;未满3岁加收30%.


7、隆安县第二幼儿园

一、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

 

桂财综[2015]68号

 

 

 


 

1、

保育费

80元/生/月

桂价费[2010]128号文件;隆价字[2013]2号文件

 

 

3-6周岁幼儿;未满3岁加收30%.


 

2、

教育费

70元/生/月

桂价费[2010]128号文件;隆价字[2013]2号文件

 

 

3-6周岁幼儿;未满3岁加收30%.


8、隆安华侨管理区幼儿园

一、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

 

 

 

 

 


 

1、

保育费

90元/生/月

隆价字[2013]3号文件

 

 

 


 

2、

教育费

70元/生/月

隆价字[2013]3号文件

 

 

 


9、隆安县城厢镇中心小学

一、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

 

 

 

 

 


 

1、

学前班教育费(含村校)

288元/生/学期

隆价字〔2011〕8号

 

 

 


10、隆安县城厢镇敏阳中心小学

一、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

 

 

 

 

 


 

1、

学前班教育费

288元/生/学期

隆价字〔2011〕8号

 

 

 


11、隆安县丁当镇中心小学

一、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

 

 

 

 

 


 

1、

中心校

 

 

 

 

 


 

学前班教育费(周托)

140元/生/月

隆价字[2014]1号

 

 

 


 

学前班教育费(日托)

100元/生/月

隆价字[2014]1号

 

 

 


 

2、

村校

 

 

 

 

 


 

学前班教育费

288元/生/学期

隆价字[2011]8号

 

 

 


12、隆安县都结乡中心小学

一、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

 

 

 

 

 


 

1、

学前班教育费

288元/生/学期

隆价字〔2011〕8号

 

 

 


13、隆安县古潭乡中心小学

一、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

 

 

 

 

 


 

1、

学前班教育费

288元/生/学期

隆价字〔2011〕8号

 

 

 


14、隆安县那桐镇中心小学

一、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

 

 

 

 

 


 

1、

中心校

 

 

 

 

 


 

学前班教育费

500元/生/学期

隆价字[2014]1号

 

 

 


 

2、

村校

 

 

 

 

 


 

学前班教育费

288元/生/学期

隆价字[2011]8号

 

 

 


15、隆安县南圩镇杨湾中心小学

一、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

 

 

 

 

 


 

1、

学前班教育费(含村校)

288元/生/学期

隆价字〔2011〕8号

 

 

 


17、隆安县屏山乡中心小学

一、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

 

 

 

 

 


 

1、

学前班教育费(含村校)

288元/生/学期

隆价字〔2011〕8号

 

 

 


18、隆安县乔建镇中心小学

一、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

 

 

 

 

 


 

1、

学前班教育费(含村校)

288元/生/学期

隆价字〔2011〕8号

 

 

 


19、隆安县雁江镇中心小学

一、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

 

 

 

 

 


 

1、

中心校

 

 

 

 

 


 

学前班教育费

500元/生/学期

隆价字[2014]1号

 

 

 


 

2、

村校

 

 

 

 

 


 

学前班教育费

288元/生/学期

隆价字[2010]17号

 

 

 


20、隆安县布泉乡中心小学

一、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

 

 

 

 

 


 

1、

学前班教育费(含村校)

288元/生/学期

隆价字〔2011〕8号

 

 

 


21、隆安县第三小学

一、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

 

 

 

 

 


 

1、

学前班教育费

333元/生/学期

隆价字〔2011〕8号

 

 

 


五、卫生计生部门

 

 

 

 

 

 

 


1、隆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一、

社会抚养费

(一)违法生育一个子女的,按3倍至5倍征收;(二)违法生育二个子女的,按5倍至7倍征收(三)违法生育三个子女的,按7倍至9倍征收;(四)违法生育第四个子女以上一个(含第四个)的,按上述标准计征倍数类推;违法收养子女、婚外生育、非婚生育的,对双方当事人按上述规定计征社会抚养费。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六、人防办

 

 

 

 

 

 

 


1、隆安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一、

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费

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800元/平方米

1、桂价费字[2003] 46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管理规定》;
 2、[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3、隆政发[2007]25号;                                                                                                                                                                                                4、财税[2014]77号;                                                                                                                                                                                                   5、桂财综2015]68号;                                                                                                                                                                                                  6、南价费[2016]9号。

﹙1﹚免收人防费的项目:①临时民用建筑和不增加面积的危房翻新改造商品住宅项目;②因遭受水灾、火灾或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损坏后按原面积修复的民用建筑;③对企业免收厂区范围内为生产配套的办公、研发等非生活配套各类建筑的人防工程异地建设费;④中小学(含幼儿园)校舍建设项目(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微机室、语音室、体育馆、礼堂以及学生宿舍和学生食堂等);⑤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项目  。﹙2﹚减半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项目:①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建设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居民住宅;②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项目以及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等民用建筑。

 


七、环保部门

 

 

 

 

 

 

 


1、隆安县环保局

一、

排污费

按文件所规定的明细标准执行

财综【2003】38号、国务院令第369号、桂价费字【2003】207号、发改价格[2014]2008号

 

 


八、财政部门

 

 

 

 

 

 

 


1、隆安县财政局

一、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

25元/人/天

桂价费字[2001]232号文件、桂财综[2015]68号

 

 

 


九、司法部门

 

 

 

 

 

 

 


1、隆安县司法局

一、

公证费

按文件所规定的明细项目及标准执行

桂财综[2007]54号、桂价费[2013]96号

 

 


十、法院部门

 

 

 

 

 

 

 


1、隆安县人民法院

一、

诉讼费

按文件所规定的明细项目及标准执行

国务院令481号,财行[2003]275号

 

 


十一、水利部门

 

 

 

 

 

 

 


1、隆安县水利局

一、

水土保持补偿费

(一)对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每平方米2.0元一次性计征。(二)开采矿产资源的,建设期间,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每平方米2.0元一次性计征;开采期间,石油、天然气以外的矿产资源按照开采量(采掘、采剥总量)每吨0.8元计征。石油、天然气根据油、气生产井(不包括水井、勘探井)占地面积按年征收,每口油、气生产井占地面积按不超过2000平方米计算;对丛式井每增加一口井,增加计征面积按不超过400平方米计算,每平方米每年收费2元。(三)取土、挖砂(河道采砂除外)、采石以及烧制砖、瓦、瓷、石灰的,根据取土、挖砂、采石量,按照每立方米1.5元计征(不足1立方米的按1立方米计)。对缴纳义务人已按前两种方式计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不再重复计征。(四)排放废弃土、石、渣的,根据土、石、渣量,按照每立方米1.5元计征(不足1立方米的按1立方米计)。对缴纳义务人已按前三种方式计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不再重复计征。

桂财税[2016]37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一)建设幼儿园、学校、福利院、敬老院、孤儿院、医院等公益性工程项目的;(二)农民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新建、翻新自用房的;(三)按照相关规划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田间土地整治建设和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的;(四)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的;(五)建设军事设施的;(六)按照水土保持规划开展水土流失治理活动的;(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其他情形。

 


2、隆安达特洁供水公司代收

一、

污水处理费

0.08元/吨(按照用水量按月计收)

《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财税[2014]151号,发改价格[2015]11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桂价格[2008]408号)

 

 


十二、国土资源部门

 

 

 

 

 

 

 


1、隆安县国土资源局

一、

不动产登记费

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二、

不动产证书工本费

10元/本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三、

土地闲置费

2元-10元/平方米

财预(2002)584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九届第37号)

 

 


十三、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1、隆安县城建管理监察队

一、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道路占用费2-19元/平方米/月,挖掘修复费按桂建计字[2005]53号规定执行

建城[1993]410号,财预[2003]470号、桂建计字[2005]53号

 

 


2、隆安县城镇环境卫生管理站

一、

城镇垃圾处理费

按文件所规定的明细标准执行

计价格(2002)872号,桂价费(2008)429号,隆价字(2006)2号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城镇居民,下岗职工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实行收费减免。

 









主办:隆安县人民政府,电话:0771-6522133。承办:隆安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电话:0771-6526366
桂ICP备11001999号    桂公网安备 45012302000010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501230001         故障反馈、删帖、纠错投诉,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2014.08.05_FZ   广西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