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明
1.办理广告发布登记、变更、注销等,可在广西红盾网(http://www.gxhd.gov.cn/content/bgxz/58eaf620e4b0f1b60daf5cf0.htm)、本网站(……)下载,或直接向工商部门各办理点领取相关申请文书表格。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3.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提交材料涉及签署的,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申请人应当用钢笔、毛笔认真填写。
二、有关事项
(一)登记
1.事项名称:广告发布登记
2.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
3.申请条件: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
4.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5.所需材料:
(1)《广告发布登记申请表》;
(2)法人资格证明;
(3)相关媒介批准文件;
(4)广告业务机构证明文件;
(5)广告负责人任命文件;
(6)广告从业人员和广告审查人员证明文件;
(7)具有与广告发布相适应的场所证明文件。
(二)变更
1.事项名称:广告发布变更登记
2.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
3.申请条件: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
4.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5.所需材料:
(1)《广告发布变更登记申请表》;
(2)申请变更登记事项;
(3)变更后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4)变更后的媒介批准文件;
(5)变更后的场所使用证明文件;
(6)仅办理减少广告发布媒介的变更只需填写申请表,无需提交其他材料。
(三)注销
1.事项名称:广告发布注销登记
2.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
3.申请条件: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
4.办理时限:依照法定时限。
5.所需材料:
(1)广告发布注销登记申请表。
(2)变更单位基本情况。
(3)申请注销登记原因。
四、办理地点、时间、咨询电话
办理地点 | 办理时间 | 咨询电话 | |
| 夏令时间 | 冬令时间 |
|
行政审批分局:南宁市五象大道南侧669号(广西区体育中心C区一楼) | 8:00-12:00 3:00-6:00 | 8:00-12:00 2:30-5:30 | 0771-4952281 |
南宁市武鸣区工商质监局:武鸣县城红岭大道 | 8:00-12:00 3:00-6:00 | 8:00-12:00 2:30-5:30 | 0771-6222396 |
宾阳县工商质监局:宾阳县商贸城中区15号工商行政管理局 | 8:00-12:00 3:00-6:00 | 8:00-12:00 2:30-5:30 | 0771-8234584 |
横县工商质监局:横县横州镇茉莉花大道 | 9:00-12:00 1:30-5:30 | 9:00-12:00 1:00-5:00 | 0771-7220042 |
隆安县工商质监局:政务服务中心 | 9:00-12:00 3:00-5:30 | 9:00-12:00 2:30-5:00 | 0771-6522760 |
马山县工商质监局:马山县白山镇银峰大道 | 9:00-12:00 2:30-5:30 | 9:00-12:00 2:00-5:00 | 0771-6822121 |
上林县工商质监局:上林县新丰路 | 9:00-12:00 3:00-5:00 | 9:00-12:00 2:30-4:30 | 0771-6425348 |
五、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