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隆安县财政局 2018-02-09 10:14来源:隆安县财政局  作者:隆安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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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材料之

关于隆安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825隆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隆安县财政局局长 唐旭雷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隆安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7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有效监督和大力支持下,全县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力以赴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延续经济运行稳中向好的势头,认真执行积极财政政策,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抓好稳增长各项措施的落实,全力推进扶贫开发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财政收入质量,狠抓支出预算执行管理,攻坚克难,精准施策,各项财政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8.51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1.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39亿元、调入资金1.6亿元(其中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18亿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1.42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71亿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6.22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91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06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0.1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15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29亿元。

2.全县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县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调整数的101.44%,增长6.25%。其中:税收收入1.86亿元,增长10.73%;非税收入0.85亿元,下降2.42%。税收收入中:增值税0.75亿元,增长40.34%;企业所得税0.17亿元,下降1.77%;个人所得税0.07亿元,增长35.34%;土地增值税0.17亿元,增长159.97%;耕地占用税0.15亿元,增长21.98%;契税0.19亿元,增长24.98%。

3. 全县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全县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9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以下简称“预算”)的94.82%,增长10.02%。其中:教育支出4.7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14.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下降8.89%(主要是从2017年6月开始,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经费纳入社保统一发放);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6亿元,完成预算的91.66%,增长10.72%;节能环保支出0.1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下降55.65%;农林水支出7.63亿元,完成预算的91.27%,增长5.62%。

4.总预备费执行情况。2017年县本级年初预算安排总预备费0.1亿元,总预备费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尚未动用。

5.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使用情况。根据《隆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隆安县2016年财政决算的决议》(隆人发〔2017〕5号),批复隆安县本级2016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期末余额0.18亿元,2017年全部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18亿元统筹安排本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6.全县“三公”经费执行情况。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637万元,比上年减少86万元,下降5%。其中:公务接待费429万元,下降3%;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同比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08万元,下降5.7%。

7.县级地方政府债券情况。2017年,自治区转贷我县地方政府债券(新增一般债券)1.71亿元。根据核定地方政府债券收支计划,新增的地方政府债券主要投入县震东扶贫生态移民与城镇化结合示范工程搬迁安置房及配套市政项目1.42亿元,县扶贫开发基础设施建设0.29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执行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68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8亿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01.12%(以下简称“预算”),增长39.15%,其中土地出让收入1.79亿元,完成预算的95.13%;上级补助收入0.1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47亿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2.58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6亿元,完成预算的50%,下降37.52%,下降主要原因是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支出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及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等而相应减少由年初预算安排的相关支出;调出资金1.42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0.1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因我县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年度预算中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的执行。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61亿元,完成预算的99.06%,增长9.6%。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74亿元,增长6.38%;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0.87亿元,增长16.67%;由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已并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纳入市级统筹,我县不反映该项社保基金的收支执行情况。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33亿元,完成预算的96.69%,增长5.74%。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74亿元,增长6.38%,主要用于已纳入社会化发放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支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0.59亿元,增长3.9%。

收支相抵,全县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0.28亿元,加上上年滚存结余1.04亿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1.32亿元,基金总体运行情况良好。

(五)全县政府性债务情况

1.全县政府债务余额。自治区下达2017年年末隆安县政府债务限额为6.77亿元。2016年末我县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5.06亿元,2017年新增债务1.71亿元,扣减当年偿还2012年度地方政府债券本金0.1亿元、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本金0.02亿元、华侨管理区历年工程欠款0.06亿元及通过核销化解存量债务0.44亿元后,2017年末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6.15亿元。

2.2017年新增债务自治区下达2017年隆安县新增政府一般债券1.71亿元,新增政府债券主要用于县震东扶贫生态移民与城镇化结合示范工程搬迁安置房及配套市政项目1.42亿元,县扶贫开发基础设施建设0.29亿元。

以上报告的财政收支数据,是根据快报数汇编而成,与实际决算数相比可能会有一些差距,预算执行情况的最终数据以经自治区财政厅批复后的我县2017年度财政收支决算数据为准。

二、2017年落实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一)着力抓好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2017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克服了经济增速放缓等诸多困难,多措并举、稳中求进,全县全年组织财政收入完成5亿元,增长7.91%。其中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31.24%,同比下降个2.77百分点,财政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支出方面,一是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加大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力度,集中有限财力保障民生支出和重点支出。二是继续厉行节约,进一步加强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的管理,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下降5%。三是强化预算执行工作。加快预算下达和预算执行进度, 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率达到94.82%,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

(二)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进一步强化预算支出执行,切实保障重点支出和民生支出,财政支出保持平稳增长。2017年,全县民生支出达到22.75亿元,同比增支1.97亿元,增长9.52%,占财政总支出的87.80%。民生支出预算的执行力进一步提高。在教育助学方面,加大对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继续实施了“营养餐改善”、改扩建公办幼儿园,推动实施乡镇中心公办幼儿园全覆盖工作,支持多元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共计投入资金4.72亿元。在医疗卫生方面,严格落实国家各项医疗改革财政投入政策,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有效减轻城乡居民负担,医疗卫生事业支出2.96亿元。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进一步完善城镇和农村居民医疗、养老保障制度,支持以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为配套的社会救助体系。积极高度安排资金,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体制改革的推进,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支出3.12亿元。在农林水事务方面,支持农村、农业加快发展,改善我县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农林水事务投入7.63亿元。在文化体育和传媒方面,保证公共财政对文化体育传媒事业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提高文体传媒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全县投入文化体育与传媒事业经费为0.16亿元。在社会稳定方面,足额保证维稳、处置突发事件资金0.03亿元,确保2017年“两会一节”期间安全稳定及十九大顺利召开。在住房保障方面,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保障性住房建设支出0.52亿元。

(三)着力推进精准扶贫,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

2017年,在争取上级对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的同时,我县加大力度向精准脱贫工作倾斜,积极筹措扶贫脱贫项目资金,精准安排使用财政扶贫资金,为坚决打赢我县脱贫攻坚战提供财力保障。2017年度我县财政扶贫资金到位6.82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74亿元、自治区资金1.10亿元、市级资金1.19亿元、县级资金0.27亿元、统筹整合其他涉农资金2.52亿元)。截至12月底支出6.26亿元,支出率91.78%。

(四)着力筹措重点项目资金,加快城镇化建设

推进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成立易地扶贫搬迁股,严格资金管理及规范使用,为易地扶贫工作提供资金保障。至2017年已筹措 26.53亿元,其中上级资金4.48亿元,县级资金7.71亿元, 广西农投集团转借资金 13.83亿元,群众自筹 0.51亿元。已形成支出 13.99亿元,其中征地费用2.36亿元,市政工程 5.55亿元,房建支出5.68亿元,前期工作经费及其他费用0.4亿元。

(五)着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不断增强经济发展动力

一是进一步推进预算编制改革。不断细化项目支出预算编制, 2017年预算草案报告首次增加县本级债务情况。启动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工作,将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与2017年预算同步推进,逐步强化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和指引作用。二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探索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2017年首次将预算绩效目标随部门预算一并公开。大力推进预算绩效目标管理,2017年,全县69个一级预算单位共编制78个预算项目的绩效目标,金额接近6.08亿元,实现我县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三是大力推进国库管理改革。全面完成财政专户清理整顿,撤销各类财政专户15个,收回财政专户资金0.11亿元上缴国库。进一步加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不断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扎实推进动态监控分析报告制度,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实现县、乡级全覆盖。四是加快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根据上级财政《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隆安实际,在充分征集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2017年隆安县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对各预算单位执行好2017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进行督导。凡属事务性管理的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截至12月,我县政府部门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共计0.25亿元。五是做好停征或免征相关政府性基金收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根据《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要求,今年全县取消、免征、停征涉企收费项目共11个(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9个,政府性基金2个),预计每年可为企业及社会减轻负担0.05亿元。同时,及时公开2017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目录清单,确保涉及的相关停征、免征的收费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停征,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六)着力强化基础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成立政府性债务管理小组,制定了隆安县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和完善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健全政府债务风险预警、监管及应急处置机制,积极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二是依规开展项目资金财政预算评审工作。依规开展项目资金财政预算评审工作,坚持“限时办结”原则,评审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向送审单位反馈,对项目送审金额与评审结果相差较大的,找出差异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对超出财政部门解决范围的,由送审单位提交县政府审定。2017年完成送审项目501个,送审金额7.37亿元,已完成财审的送审金额5.84亿元,下达预算控制价5.48,核减0.36亿元。三是深入开展财政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财政资金安全大检查行动,全面排查财政资金安全隐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使用。四是认真落实审计整改。对审计查出的预算单位未及时使用项目结余资金及个别单位在预算经费支出中扩大支出范围或虚报差旅费的情况,及时开展整改,进行整合收回或清退上缴。

2017年全县财政运行基本平稳,各项财政改革取得新的进展,但预算执行中也面临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财政收支矛盾较突出,勤俭节约过紧日子思想仍需强化,财税体制改革任重道远,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仍需提升。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继续深化改革,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三、2018年全县财政预算草案

(一)2018年经济形式分析

2018年是我县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对稳定经济运行、保障改善民生等具有重要意义。当前,经济财政发展形势步入新常态,全县主要经济指标增长放缓,财政工作面临诸多挑战,支柱税源行业和企业受经济下行影响,税收增长空间有限,一些新兴税源基础不够牢固,对财政收入增长贡献有限;同时也存在很多机遇,国家实施更加积极有效财政政策,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贵隆及硕隆高速公路等重点项目加快实施,将为财政收入增长注入新的动力。2018年,也面临机关养老保险基金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支缺口,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及公务用车等改革,脱贫摘帽、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支出刚性增长,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财政收支平衡将面临前所未有的考验,对强化财政预算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整合财政资源,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二)2018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2018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自治区、南宁市财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推进预算公开透明;进一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鼓励创新发展,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从严从紧,量力而行,压缩一般性支出,支持重点领域改革;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强化民生托底;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提高支出精准度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三) 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计划安排情况。

2018年全县预计组织财政收入5.25亿元,增长5.03%。其中:国税部门组织征收3.07亿元,增长7.66%;地税部门组织征收1.42亿元,增长3.16%;财政部门组织征收0.76亿元,下降1.35%。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计划20.07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4.8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29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15亿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计划安排20.07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87亿元、上解支出0.06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0.14亿元。收支相抵后,全县财政收支预算平衡。

全县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2.81亿元,增长3.75%。其中:税收收入1.97亿元,增长5.74%;非税收入0.84亿元,下降0.63%。税收收入中:增值税0.81亿元,增长8.61%;企业所得税0.18亿元,增长4.48%;个人所得税0.07亿元,增长0.43%;土地增值税0.16亿元,下降0.36%;耕地占用税0.15亿元,增长0.47%;契税0.2亿元,增长5.48%。

全县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安排19.87亿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以下简称“比上年”)增加1.78亿元,增长9.82%。其中:教育支出4.06亿元,比上年增长0.42%;科学技术支出0.02亿元,比上年下降49.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4亿元,比上年增长50.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4亿元,比上年增长9.61%;农林水支出4.33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农林水支出重点向基层扶贫领域倾斜,当年县本级财力安排专项扶贫资金3000万元,同比增长10.21%

2.预备费计划安排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计划安排预备费0.1亿元,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不含上年结转专款支出和当年上级补助专款支出)的1%,主要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因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3. “三公”经费计划安排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计划安排的“三公”经费1623万元,同比下降0.85%。其中:公务接待费421万元,同比下降1.86%;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同比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02万元,同比下降0.5%。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收入计划1.86亿元,其中:当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1.7亿元,下降18.45%;上级补助收入0.0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11亿元。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51亿元(主要是根据县国土局储备中心土地储备计划预计),同比下降15.62%;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0.08亿元,增长16.96%;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0.01亿元,增长189.47%;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0.07亿元,下降61.73%;污水处理费收入0.03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6亿元,增长61.06%。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03亿元,下降24.06%;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75亿元,增长72.38%。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51亿元,增长65.89%;其他支出(上级专项彩票公益金)0.08亿元,下降18.1%。

收支相抵后,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因我县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故不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计划2.74亿元,增长4.99%。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86亿元,增长6.9%;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0.88亿元,增长1.18%。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已并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纳入市级统筹,我县不反映该项社保基金的收支执行情况。

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计划安排2.5亿元,增长7.05%。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86亿元,增长6.9%;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0.64亿元,增长7.51%。

收支相抵,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0.24亿元,加上上年滚存结余1.32亿元,年终滚存结余1.56亿元。

四、确保完成2018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一)注重增收节支,推动财政平稳运行

一是强化财政收入组织。加强财税部门的沟通协调、宏观形势分析研判和税收收入征管,充分挖掘增收潜力。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征管,加强非税收入收缴情况专项检查,切实提高收入质量。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主动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认真研究上级转移支付政策,进一步争取上级财政加大对我县的转移支付支持力度。三是坚持厉行勤俭节约。继续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各项制度,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严禁新建楼堂馆所,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压缩会议费等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四是强支出执行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的通报、督查、约谈和考核机制,完善支出进度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进一步提高预算支出的均衡性。五是加强资金统筹使用。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推进项目资金、重点科目资金、部门资金、财政存量资金、债务资金、转移支付资金的统筹使用。

(二)加大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投入,积极培植壮大财源

进一步完善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方式和手段,积极培育财政收入增长点。继续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保持特色农业优势,补齐工业产业短板,强化服务业发展,确保经济稳增长。做强做大隆安香蕉、汇生牛、火龙果、雁江香米等优势产业。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主线,推动提升建设隆安县金穗香蕉产业(核心)示范区建设,促进香蕉生产、加工、物流、研发、示范、旅游、服务等一二三产相互融,形成香蕉产业新业态。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加工业,重点培养海螺水泥、铂洋香蕉浆粉、得力木业等企业,努力打造新型建材产业基地,培育香蕉支柱产业,做大做强板材深加工产业。持续改造升级传统工业,加快水泥、饲料、香蕉、糖业“二次创业”,着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实施服务业提升工程,依托金穗生态园、布泉山水等景点,大力发展乡村生态游,发展特色旅游文化为业。狠抓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隆安震东扶贫生态移民与城镇化结合示范工程,隆安东森商业广场天龙湾国际大酒店建设项目、隆安县第五初级中学和小学等重大自治区、南宁市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坚决完成2018年区、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同时,积极推进财政项目资金竞争性分配、公用事业补贴机制、政府购买服务投入方式等改革。根据县委确定的“工业强县,产业富民”发展战略,积极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支持农业现代化建设,大力支持重点项目和骨干企业发展,推进成长型企业产业升级。

(三)完善财政投入机制,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是围绕“十三五”扶贫脱贫总体目标,按照中央“六个精准”要求,针对我县贫困突出问题,全力实施“八大行动”、“八个一批”的精准扶贫工程,创新完善财政稳定投入机制,整合各项扶贫资金,确保财政资金精准投入、精确使用,通过发展特色种植产、打造广西香蕉产业园业、发展特色中草药种植业、巩固发展糖料蔗种植业、统筹发展其他特色种植业、大力发展水产畜牧养殖业。构建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社会参与的脱贫攻坚大格局,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推进贫困村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二是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加大“短平快”项目支持力度,促进充分就业、自主创业。三是继续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予以保障,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全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四是完善社会保障机制,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城乡低保等补助标准。五是促进文化事业发展,支持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六是大力支持现代农业发展。七是完善财政支农政策,积极整合各类涉农补贴,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财政补贴模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落实村级公益性事业“一事一议”奖补。健全农业保险保费工作机制,发挥财政促进金融支农奖补作用。八是持续抓好生态乡村建设,继续推进村屯绿化、饮水净化、道路硬化项目建设。

(四)创新财政管理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一是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建立透明预算制度。积极稳妥推进全区预决算公开工作,扩大预决算公开的范围, 细化预决算公开的内容, 完善预决算公开机制。二是进一步推进公共财政支出改革,规范国库资金管理,完善提高预算执行均衡性的长效机制。继续完善部门预算的编制方法,科学制定预算定额。同时,按照“两上两下”的程序要求,实行零基预算。三是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进一步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通过“以票管费”,控制收费源头,确保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四是深化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完善资金支付合规性审核制度,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的范围。五是规范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做好预算执行工作,硬化预算约束。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和增加预算绩效评价项目,将预算绩效管理范围覆盖所有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资金。六是深化政府采购管理改革。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规范政府采购计划和下达程序,加强政府采购资金支付审核工作,加大对政府采购活动和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

(五)注重依法监管,推动财政管理严格规范

一是坚持绩效导向。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完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探索推进评价结果公开,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强财政资金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通过财政部门专项检查、审计机关审计,严格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各类行为,牢牢守住资金安全的底线,大力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三是健全财政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国库管理、非税收入收缴、政府采购、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会计管理、财政投资评审等监督机制,健全财政“大监督”工作机制。四是强化财经纪律约束。依法接受人大监督,严格落实人大各项决议决定要求,完善人大代表议案办理机制。积极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进财政决策和财政资金公开,提高财政透明度。

各位代表,2018年我县各项财政预算任务是十分繁重而艰巨的,但我们坚信,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大力支持和监督下,我们有决心、有信心圆满完成上述任务,为加快隆安经济建设而努力奋斗!



正文附件1:草案隆安县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附表.xls (902KB)(←点击下载;或点击鼠标右键,另存)
正文附件2:部分名词解释.doc (79KB)(←点击下载;或点击鼠标右键,另存)
正文附件3:2017年隆安县政府性债务相关情况 - 公开.doc (31KB)(←点击下载;或点击鼠标右键,另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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