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材料之四--隆安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7年1月16日隆安县财政局局长唐旭雷在隆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
各位代表:
根据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安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现将隆安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会议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2016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有效监督和大力支持下,全县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提升县域经济实力目标,继续深入实施“工业强县,产业富民”发展战略,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着力支持经济加快转型升级和稳定增长,着力推进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发展,全力推进脱贫摘帽攻坚战,促进了全县经济及各项社会事业持续稳步发展。全县组织财政收入4.58亿元,全县财政支出23.49亿元,增长13.42%,财政收入质量继续提升,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组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55亿元。2016年全县组织财政收入入库4.58亿元,完成目标任务(预算调整数)4.57亿元的100.30%。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55亿元,同比下降25.87%;上划中央税收收入完成1.49亿元,同比增长1.75%,增收256万元;上划区级税收收入完成0.54亿元,同比下降10.91%。
2.预计上级补助收入19.42亿元。
3.上年结余收入1.65亿元。
4.调入资金0.17亿元。
5.债券转贷收入3.13亿元。
6.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3.49亿元。2016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3.49亿元,占年度调整预算数24.27亿元的96.80%,同比增长13.32%,增支2.76亿元。其中:本级预算支出完成10.26亿元,上级专款支出完成13.23亿元。
7.转移性支出完成490万元。主要为上解上级支出490万元(预计数)。
8.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完成2.11亿元。
9.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及发行费支出574万元。
财政收支相抵后,预计年终结余1.21亿元。
(二)总预备费执行情况。2016年县本级年初预算安排总预备费0.1亿元,年度已动用预备费0.1亿元用于安排脱贫摘帽攻坚战相关支出,支出已列入农业支出相关科目。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5亿元,完成全年调整预算数2.08亿元的72.25%;上级补助收入0.4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5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85亿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数2.92亿元的63.31%,同比减少277.18%,增支0.97亿元。收支相抵,预计年终结余0.67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38亿元,同比增长65.54%,其中新型农村合作基金收入完成2亿元,同比增长15.1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0.75亿元,同比下降18.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64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92亿元,同比增长88.95%,其中新型农村合作基金支出完成1.71亿元,同比增长15.8%;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完成0.57亿元,同比下降4.6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64亿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0.47亿元,加上上年滚存结余1.55亿元,年终滚存结余2.02亿元(其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1.02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1亿元)。
(五)三公经费执行情况。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0.18亿元,比上年同期压减109万元,压减率5.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2.07万元,同比减少4.93万元,下降70.43%;公务接待费456.2万元,同比减少3万元,下降0.6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63万元,同比减少101万元,下降6.9%。
(六)全县政府性债务情况。
1.全县政府债务余额。2016年年末隆安县政府债务限额为5.06亿元,其中地方政府债券4.29亿元,历年各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0.77亿元。
2.2016年新增债务。2016年隆安县新增政府债券1.12亿元。新增政府债券主要用于精准扶贫及民生方面项目,具体是隆安县扶贫开发基础设施建设0.33亿元,隆安县城厢镇中心小学标准化建设0.23亿元,隆安县体育健身活动中心0.56亿元。
3.2016年置换存量债务。2016年隆安县政府置换债券2.01亿元,主要用于置换国开行“市带县”贷款本金。
以上报告的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是根据快报数汇编而成,与实际决算数相比可能会有一些差距,待决算汇编完成后,再按规定报县人大常委会备案。
二、完成2016年预算执行的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依法加强收入征管,确保应收尽收。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科学合理确定收入任务,明确责任,加强部门协调沟通,依法加强税收征管,确保应收尽收。2016年,在经济下行压力大,水泥行业等重点税源减收情况下财政收入出现下滑。各重点税种收入情况为:增值税1.77亿元,增收3456万元,增长24.24%;营业税4770万元,减收4832万元,下降50.32%;企业所得税5865万元,减收112万元,下降1.87%;个人所得税2059万元,增收363万元,增长21.40%;耕地占用税1224万元,减收5746万元,下降82.44%;契税1517万元,增收292万元,增长23.84%。另外非税收入8663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54亿元的34.01%,同比下降0.14%。
(二)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以保障民生为重点,民生保障类支出持续增加。一是统筹整合历年结转结余、涉农扶贫、项目融资等资金共18.9亿元,推进贫困户产业扶持、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全力支持全县脱贫摘帽工作。二是支持完善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投入资金6.1亿元,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安排770万元,提高城乡低保补助、五保对象供养标准和优抚对象待遇等投入3.42亿元,支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提标投入1.97亿元。三是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投入资金4.12亿元,用于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推进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学生资助及学费减免、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等。四是支持文体事业发展投入资金0.78亿元。五是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建廉租住房、棚户区改造及农村危房改造,投入资金8258万元。
(三)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促进全县经济平稳发展。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在认真研究分析上级资金分配政策的基础上,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沟通对接,积极反映我县实际困难,争取上级专项资金约19.41亿元,同比增长12%,有效保障了全县各项事业发展资金需要。二是大力整合上级补助、财政存量资金、本级年度财政预算等财政资金共14.43亿元投入扶贫生态移民工程,涉及扶贫、教育、发改科技、文体、住建、国土资源、征地拆迁等多个部门,有力保障了项目的建设实施。三是努力筹措美丽乡村建设资金2.71亿元(其中专项活动资金1.2万元,整合资金1.51亿元),有力地推动了美丽乡村建设活动顺利开展。四是加大财政补贴资金投入,助力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以及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全县安排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保费补贴资金310万元,其中能繁母猪完成0.18万头、育肥猪完成2.97万头、水稻完成1.89万亩、糖料蔗完成2.21万亩、公益林完成93.81万亩、商品林完成3.43万亩,香蕉完成0.21万亩;安排农机购置补贴350万元,购置机具1819台,受益农户1801户。
(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一是严格支出管理。认真落实中央、区、市政策规定,积极打造阳光财政、民生财政,民生支出20.77亿元,占全县财政支出总量的88.21%,比上年增长20.16%。2016年“三公”经费较上年同期压减109万元,压减率达5.66%。二是稳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全县70个一级预算单位已全部公开本单位的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以及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三是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2016年我县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金额6.08亿元,占财政支出总量的25.81%,全县70个一级预算单位已全部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四是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部署,积极盘活以前年度存量资金,加大对以前年度结转资金统筹使用力度,2016年收回财政盘活存量资金30908万元,重点统筹用于扶贫开发工作,已全部安排支出。五是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规范政府债务管理,扎实开展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积极做好新增债券和置换债券申报工作,2016年争取到自治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额度为31290万元,完成置换债券20090万元,新增债券形成支出11200万元。六是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全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5585次,采购金额9.97亿元,节约资金4740万元,节约率4.75%。
(五)强化监督检查,保证财政资金安全。一是开展非税收入收缴情况检查。对县民政局、农业局、卫计局、第三小学、丁当镇中心小学等五家单位的非税收入收缴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执收单位限期整改。二是对救灾物质发放、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教育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等民生项目开展专项检查,重点督查学前幼儿补助、农作物良种补贴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发现违规问题金额44.8万元,已督促相关部门及时进行整改。三是全面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自查工作。重点对财政系统内部的岗位和人员管理、账户管理等五个方面进行自查,不断完善和改进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
2016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良好,但还存在财政增长后劲不足,在新增税源匮乏的情况下,财政收入首次出现负增长,地方可用财力明显不足,而生态移民工程、脱贫摘帽等重点项目财政筹资压力大,民生支出需求不断增加,财政收支矛盾凸显。同时,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低,政府性投资项目支出慢造成资金沉淀,直接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部门预算编制严谨性不强,一些单位编制责任心不强,存在着“重争取,轻执行”问题,影响部门预算的执行。
三、2017年全县财政预算草案
2017年是我县打赢脱贫摘帽攻坚的关键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做好各项财政工作意义重大。当前,经济财政发展形势步入新常态,全县主要经济指标增长放缓,财政工作面临诸多挑战,支柱税源行业和企业受经济下行影响,税收增量空间有限,一些新兴税源基础不够牢固,对财政收入增长贡献有限;同时也存在很多机遇,国家实施更加积极有效财政政策,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贵隆高速公路等重点项目加快实施,英利光伏、铂洋香蕉深加工等新兴产业建成投产,将为财政收入增长注入新的动力。2017年,也面临机关养老保险基金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支缺口,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及公务用车等改革,脱贫摘帽、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支出刚性增长,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财政收支平衡将面临前所未有的考验,对强化财政预算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整合财政资源,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2017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自治区、南宁市财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适应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提高财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主动服务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全力支持脱贫摘帽、产业转型升级、震东扶贫生态移民与城镇化结合示范工程建设、改善民生等重点支出需要,推动全县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确保全县财政平稳有序运行。
(一)2017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安排
根据对财政经济形势的分析和全县经济预期目标情况,本着收入预算安排与经济增长相适应原则,2017年全县组织财政收入计划4.81亿元,比2016年预算执行数(以下简称“比上年”)4.58亿元增长5.02%,增长额为0.23亿元。其中税收收入为4.01亿元,占财政收入比重为83.33%。按级次分: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69亿元,比上年增长0.14亿元,增长5.63%;上划中央税收收入1.63亿元,比上年增加0.13亿元,增长9%;上划自治区税收收入0.49亿元,比上年减少0.05亿元,下降8.73%。按部门分:地税部门1.42亿元,比上年减少0.19亿元,下降11.87%;国税部门2.66亿元,比上年增加0.48亿元,增长22.34%;财政部门0.73亿元,比上年减少0.65亿元,下降8.20%。
2017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安排18.24亿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69亿元,转移性收入15.55亿元。财政总支出安排18.24亿元(其中预计上级专项补助支出8.7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7.99亿元,上解支出0.05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0.1亿元,地方政府债券付息支出0.1亿元。收支相抵后,全县财政收支预算平衡。
(二)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支预算主要项目安排
1.全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1)税收收入1.89亿元,比上年增长0.21亿元,增长12.37%。其中:增值税收入0.72亿元,比上年增加0.19万元,增长35.35%;企业所得税收入0.18亿元,比上年增加76万元,增长4.33%;个人所得税收入538万元,比上年增加23万元,增长4.47%;资源税收入700万元,比上年增加29万元,增长4.32%;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960万元,比上年增加194万元,增长25.33%;房产税收入620万元,比上年增加38万元,增长6.53%;印花税收入500万元,比上年增加47万元,增长10.38%;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600万元,比上年增加39万元,增长6.95%;土地增值税收入700万元,比上年增长63万元,增长9.89%;车船使用税330万元,比上年增加29万元,增长9.63%;耕地占用税收入0.3亿元,比上年增加0.18亿元,增长145.10%;契税收入0.19亿元,比上年增加383万元,增长25.25%。(2)非税收入0.8亿元,比上年减少643万元,下降7.42%。其中:专项收入0.21亿元,比上年减少27万元,下降1.25%;行政性收费收入0.13亿元,比上年增加5万元,增长0.39%;罚没收入0.12亿元,比上年增加133万元,增长12.46%;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18亿元,比上年减少233万元,下降11.52%;捐赠收入0.1亿元,比上年减少347万元,下降25.76%;政府住房基金收入0.06亿元,比上年增加40万元,增长7.14%。
2.全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17.99亿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以下简称“比上年”)增加0.79亿元,增长4.63%。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优先用于保工资、保正常运转等基本支出以及保障改善民生等重点支出和中央、自治区、南宁市出台的各项增支政策以及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2亿元,比上年减少0.37亿元,下降19.61%。主要用于保障全县一般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出。
(2)国防支出188万元,比上年减少88万元,下降31.88%。主要是国防基础设施建设。
(3)公共安全支出0.55亿元,比上年减少554万元,下降9.10%。重点支持社会建设与管理创新,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继续落实安排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配套资金。
(4)教育支出4.05亿元,比上年增加0.59亿元,增长17.01%。主要是2017年提前下达的专款比上年增加。
(5)科学技术支出391万元,比上年减少505万元,下降56.36%。主要是取消重点支出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幅挂钩后,科技三项经费下降。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93万元,比上年增加134万元,增长9.18%;主要是2017年提前下达的专款比上年增加。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亿元,比上年减少0.88亿元,下降30.31%。主要是今年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发放,财政对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部分尚未安排。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8亿元,比上年增加0.17亿元,增长6.92%。主要是保障国家基本医药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支出。
(9)节能环保支出1565万元,比上年减少1037万元,下降39.85%,主要是2017年提前下达的专款比上年减少。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0.37亿元,比上年减少460万元,下降11.04%,主要是2017年提前下达的专款比上年减少。
(11)农林水事务支出4.34亿元(其中用于扶贫支出1.64亿元),比上年增加1.11亿元,增长34.43%,主要是上年农林水专项结转到本年使用0.5亿元,2017年提前下达的专款比上年增加0.5亿元。
(12)交通运输支出1840万元,比上年增加770万元,增长71.96%。主要是增加龙庄至雁江公路县配套资金800万元。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23万元,比上年减少266万元,下降26.9%,主要是2017年提前下达的专款比上年减少。
(1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31亿元,比上年增加617万元,增加25.12%,主要是2016年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资金结转到本年使用800万元。
(15)金融支出50万元。
(16)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18亿元,比上年增加405万元,增长28.72%,主要是2016年市局耕地提质改造资金结转到本年使用500多万元。
(17)住房保障支出0.43亿元,比上年减少920万元,下降17.63%,主要是2017年提前下达的专款比上年减少。
(18)粮油物资管理事务支出329万元,比上年减少99万元,下降23.13%。
(18)其他支出0.78亿元,比上年增加0.38亿元,增长88.33%。主要是上年专项结转到本年使用0.35亿元。
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民生支出共14.95亿元,与上年年初预算数相比增长6.29%,占当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83.07%,较上年提高1.31个百分点。
3.预备费计划安排情况:
2017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计划安排预备费1000万元,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不含上年结转专款支出和上级补助专款支出)的1%,主要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4.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计划安排的“三公”经费110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83万元,下降30.49%。其中:公务接待费443万元,减少8万元,下降1.7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59万元,减少474万元,下降41.84%。
(三)2017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7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收入预算安排2.84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2.09亿元,比2016年预算执行数(以下简称“比上年”)增加0.59亿元,增长39.54%。其中: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0.1亿元,比上年增加0.01亿元,增长11.11%;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200万元,比上年增加41万元,增长25.7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88亿元,比上年增加0.58亿元,增长44.86%;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480万元,比上年增加4万元,增长0.84%;污水处理费收入300万元,比上年增加1万元,增长0.33%;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160万元,比上年增加1万元,增长0.63%;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4万元,比上年减少5万元,下降55.56%。转移性收入0.75亿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75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0.67亿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2.70亿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以下简称“比上年”)增加0.28亿元,增长11.51%。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3万元,比上年增长28.86%;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59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94亿元,比上年增加0.31亿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0.1亿元,与上年持平),比上年增加0.40亿元,增长18.48%;农林水事务支出66万元,比上年减少240万元,下降78.4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3万元,比上年减少205万元,下降94.04%;;其他支出(上级专项彩票公益金)407万元,比上年减少917万元,下降69.26%。
收支相抵后,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0.14亿元。
(四)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因我县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故不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2017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89亿元,比2016年预算执行数增加0.51亿元,增长11.60%。其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2.26亿元,预计参合人数为368055人,筹资标准610元/元,其中个人缴费150元/人,各级财政补助460元/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0.87亿元,预计隆安县城乡居保应参保人数169846人,缴费人数114129人,领取养老金待遇人数55717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76亿元,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人数6536人。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4.33亿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0.42亿元,增长10.66%。其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安排1.92亿元(其中大病保险支出0.13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安排0.65亿元(其中基础养老保险金支出0.63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76亿元,预计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职工人数3548人。
收支相抵后,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0.56亿元,加上2016年滚存在结余2.0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58亿元。
四、2017年完成预算任务的主要工作措施
(一)稳财源建设,促财政收入平稳增长。一是支持重点产业、重点企业转型升级。积极推进农副产品加工、林木加工、水泥建材、有色金属、电力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英利光伏、铂洋香蕉深加工、鸿博药业等重点项目建成投产,做好项目谋划、包装和申报,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政策和专项资金扶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效益的提高。二是狠抓项目建设,推动经济健康发展。重点加强对区、市两级重大项目的跟踪管理,服务推进南昆二线(隆安段)、贵隆高速公路(隆安段)等重大项目,狠抓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充分发挥投资在促进稳增长中的重要引擎作用。全面实施震东扶贫生态移民与城镇化结合示范工程,全力建设宝塔新区,抓好安置区保障房以及配套路网建设、体育健身中心、文化体育公园、西宁水厂等项目,使宝塔新区项目成为我县税收增长支撑点。三是支持特色农业、旅游业发展,继续高标准建设和提升金穗香蕉产业(核心)示范、雁江香米产业基地、丁当兆丰蔬菜产业示范区,努力挖掘和打造“那”文化特色旅游,推动特色旅游消费增长,促进第三产业提速发展。
(二)稳民生保障,促民生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支持打赢脱贫摘帽攻坚战,积极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整合专项资金,设法整合统筹财力增加扶贫投入,进一步完善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快财政贴息、风险补偿等小额信贷政策落地;积极筹措资金,加快推进震东扶贫生态移民与城镇化结合示范工程建设,确保安置区一期工程建成并通过验收。积极推进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加快发展、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让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稳财税改革,促财政运行机制更完善。按照中央、自治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项财政改革。一是中期规划。按照上级部门工作部署,统筹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精心组织,科学规划,加强部门、行业规划与中期财政规划的衔接,促进政策与预算相结合,提高预算的前瞻性。二是信息公开。积极推进财政信息公开,除涉密信息外,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提高财政透明度。三是税制改革。密切跟踪全面推进“营改增”、资源税、房产税改革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和企业联系沟通,及时掌握并妥善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助推企业发展和产业转型。四是绩效管理。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逐步将绩效管理覆盖各级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资金,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预算、调整支出结构、制定完善财政政策的重要依据。五是购买服务。大力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在公共服务领域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服务,提高公共服务质效。
(四)稳风险防控,促财政稳健发展。加强债务管理,完善债务风险预警及化解机制,强化政府性债务举债融资行为和PPP项目运营的财政监督,防控财政风险。加强财政监督,通过开展预算安排审查、预算执行监督、预算绩效评价、财政投资评审、财务会计检查等多环节监管,把财政监督嵌入财政资金运行的全过程。加强财政内部控制,切实管控好财政资金运行流程和关键节点,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打造依法理财、敢作敢为、风清气正的财政干部队伍。
附件:2017年隆安县预算草案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