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九期)
隆安县环境保护局 2018-07-09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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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宁市隆安县广西兄弟创业环科公司,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将大量危险废物倒卖赚钱,环评造假。该公司仓库产生大量臭味,影响周边居民居住环境。”(案件受理编号:D450000201807040021)。

一、调查情况

经查,投诉内容不属实。

(一)基本情况

广西兄弟创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隆安华侨管理区三涵大道3号(广西隆安县鑫熙投资有限公司10号标准厂房内),是一家收集、贮存、转移工业危险废物公司,经营场地面积为1500㎡,该公司于2017620日后开始开展工业危险废物收储、转移业务。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76日上午,县政府组织隆安华侨管理区管委会及县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对案件进行了现场调查,通过调阅该公司相关审批手续、经营证照,检查收储危险废物场所设施运行情况。经查:

1.广西兄弟创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GXNN2017002),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6月。

2.该公司“工业废弃物收集贮存”项目在2017年元月取得由南宁市环境保护局下达的环评批复文件(南环审201711),并于20185月通过南宁市行政审批局环境保护验收,并取得验收批复(南审环验201825)。

3.对照该公司“工业废弃物收集贮存”项目环评批复文件内容,该公司落实了设置卫生防护距离50米的要求。该公司经营场地位于隆安华侨管理区内(属工业园区),经实地走访调查,距离该公司经营场地最近的居民区为其北面约750m“科竹队”,居民人数约500人。

4.调查时,以该公司为圆心周边50米半径范围,未闻到异味,该公司已采取集中收集并通过活性炭吸附设施收集吸附的方式,处理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

二、处理情况

要求该公司进一步做好相关设施运行台帐、进出库台帐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归档收集工作,按规定,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加强对员工应急知识培训。

三、下一步工作

进一步加强类似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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