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十二期)
隆安县环境保护局 2018-07-12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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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反映上级部门对环保工作不重视、基层环境执法人员编制少、人员不到位、执法人员老龄化严重、执法车辆少等问题,南宁市五县、七城区普遍存在环境执法人员极缺的现状,尤其在七个城区,如邕宁区环保局局长的位置长年空缺,良庆区环保局副局长的位置长年空缺,各城区环保局仅3-5人、各县虽然有环境监察大队和监测站,也是人员配备不足。各城区执法人员长期长期处于加班状态,也不能全面开展环境监管,基层环保人员经常面临动辄问责、处分、撤职的压力。虽然多次跟各级党委政府、市环保局、编办反映人员奇缺的问题,也没有得到解决,严重挫伤基层环保人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望中央环保督察组、各级党委政府、市环保局、编办等相关部门真正重视人员配备的问题,不要让环保人流汗又流泪。”

   一、 基本情况

经调查了解,投诉内容基本属实。

目前,我县环境监察大队、环境保护监测站参公事业单位,核定编制分别为8人、10人,实际在编人员分别为7人、10人,其中监测站有1名监测人员作为扶贫专干长期驻村。

我县环保局核定行政编制7名,在编人员8名,另有聘用人员7人(包括4名工作人员,1名司机和2名门卫)。设有4个内设股室和2个办事机构。目前县环保局1名副局长被长期抽到市两重两问办工作,1名主任科员作为扶贫专干长期驻村,1名副主任科员长期抽调到贵隆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隆安县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为确保县环保局机关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县环保局机关从县环境监察大队和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分别抽调3人充实到各股室,以确保各项业务正常开展。尽管如此,局相关各股室人员仍然不足,难以满足日益繁重的环保工作需要。同时,县环境监察大队、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实际上仅各有4名和6名监察、监测人员开展全县的环境执法、环境监测工作,人员偏少,工作量偏重。

二、下一步工作

(一)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思路,统筹解决县环保局、县环境监察大队人员编制偏少问题

(二)探索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环境质量检测等工作,缓解环境监察人员不足工作量偏重的问题。

(三)进一步厘清各部门环境保护权责,加强督察问责,切实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目标责任制。

(四)切实建立健全环保人员尽职免责机制,激发环保部门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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