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黄旺荣 证件号码:452126**********16 联系电话:189*****495 联系地址:隆安县布泉乡 类型:咨询 标题:失业登记怎么办理 内容:我老婆在家待产生小孩,一年没有上班。她在深圳也没有缴纳社保。我在深圳缴纳了社保,现在报销生育保险需要提供老婆失业登记证明。请问在隆安哪里可以办理,需要什么资料 提交时间:2018-01-29 18:01 状态:处理完毕 提交部门:隆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办理回复: 办理人员:隆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日期:2018-01-31 17:17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黄旺荣): 针对您提问的问题,根据相关规定答复如下: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第六十三条规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可以到常住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第六十五条:“失业登记的范围包括下列失业人员:(一)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二)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三)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四)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五)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六)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七)各地确定的其他失业人员。如您爱人符合上述条件,请您按以下程序并携带相关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登记:(1)城镇失业人员到本人户口所在社区,出具无业证明。(2)持社区出具的无业证明,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大中专)、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复印件、近期2寸相片(彩照)3张,到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填写失业登记表,并由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录入广西劳动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并审核盖章。(3)持以上材料及失业登记表到县就业服务中心,经审批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就业创业证》。(4)外来户籍和进城务工人员在本县常住满半年以上失业后,另持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方可以办理《就业创业证》。 以上答复,如您还有不明白的,请致电0771-6522244,联系人:黄爱英。 隆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