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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县于1995年启动老农保,由民政局开展老农保保费征收工作,并于2002年起根据人社部相关文件规定停止老农保相关工作。1995年至2001年,全县共有6346人参加老农保。为统筹推进我县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切实做好老农保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衔接工作,我县于2016年10月制定和实施了《隆安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衔接工作实施方案》,但衔接工作进展缓慢。
今年4月23日,自治区要求加快推进老农保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工作,今年6月底要全面完成清零目标的工作任务。目前,我县结合工作实际,“三措并举”力推衔接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加强协调,合力推进再次核查工作。根据自治区人社厅下发《关于推进解决老农保遗留问题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要求对原老农保参保人员相关信息进行核查。4月25日起,县人社局牵头,社保局、民政局,各乡镇,部门联动形成合力,迅速精干力量开展,针对部分参保对象不合格的材料进行再次核查。为下一步的衔接工作再次夯实基础。
二是搞好培训,提高衔接工作质量和效率。县人社部门对经办业务的工作人员共15人次再次进行了老农保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政策培训,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三是强化督查,推进衔接工作落实到位。在衔接工作进展相对滞后的情况下,6月底全面完成清零工作的任务十分艰巨,为保证工作有章可循,我县制定了《隆安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移交工作制度》,规范移交工作,同时完善周报制度等,加强了对工作推进的跟踪督办。截至2018年4月28日,全县已经再次核对并移交老农保参保人员信息共1129人,移交金额436111.04元,同时完成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信息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