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南府规〔2016〕30号)和《隆安县2018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精神,为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新生入学工作,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登记对象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对象为小学一年级新生(截止2018年9月1日年满6周岁,即2012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报名登记时间及应提交的材料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20- 22日。
2.报名时须交证件材料:
①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②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本,则须提供双方户口簿);
③合法的住所证明
有房家庭:(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有多项证明的以房产登记证明为准);
无房家庭:房屋租赁合同(附房东房产证明)以及居委会居住证明。
④合法的务工证明(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以上证件需递交原件和复印件(1份,统一A4纸),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3.凡提供虚假信息、证明和其他材料者,经查实,一律退回报名材料,不再接受报名。
说明:
1.震东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搬迁户子女由县移民搬迁专责小组审核把关后,将符合条件的移民搬迁户子女就读名单转交教育局,移民搬迁户子女不需要到教育局报名;
2.宝塔工业园区务工人员子女需提交宝塔办审核把关后的证明材料,由宝塔办将材料统一转交教育局,不需要到教育局报名。
3.县外务工人员需同时上交以上四种材料,缺一不可(若已在县城购房的则只需提交以上②③种材料);其他县内务工人员需同时上交以上的②③④种材料,缺一不可。
4.购房人员子女只需提交以上②③种材料。
三、入学原则
1.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震东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搬迁户子女;
2.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那城购房户子女;
3.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在县城购房人员子女;
4.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宝塔工业园区务工人员子女;
5.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在县城办理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的人员子女;
6.根据报名情况及学位情况,其他务工人员子女采用摇号方式确定。
四、学位分配原则
因今年秋季学期县城一年级新生人数增加,粤桂小学正在建设,明年秋季才能投入使用。为统筹做好入学安排,今年秋季学期决定在宝塔实验小学扩招9个班,待粤桂小学正式启用后,这9个班学生要转到该校上二年级。各位家长要服从县教育局统一安排。
1.隆安县震东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搬迁户子女、宝塔工业园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位安排在宝塔实验小学上一年级,明年秋季学期全部转到粤桂小学上二年级。
2.那城购房户子女安排在宝塔实验小学。
3.其他人员子女按就近方便原则安排在宝塔实验小学或县三小,少部分学生明年秋季转入粤桂小学上二年级。
五、报名登记地点
隆安县教育局(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一楼。
六、学位安排公布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8月11日;
地点:隆安县教育局宣传栏,隆安县第三小学,隆安宝塔实验小学(隆安县城厢镇中心小学)大门两侧,隆安县政务服务中心。
七、咨询电话:0771--6526711;0771-6510046
特此公告。
隆安县教育局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