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确保隆安县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南府规〔2016〕30号)的有关规定, 进一步加强隆安县中小学招生工作管理,规范招生秩序,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结合隆安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优化教育布局调整,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夯实、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切实解决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问题,依法规范招生行为,着力促进教育公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满意度。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隆安县中小学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成立2018年隆安县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县教育局局长
县招商局局长
震东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指挥部办公室一名领导
县扶贫办主任
县人社局局长
华侨管理区管委会一名领导
各乡镇乡(镇)长
县教育局分管副局长
成员: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全体人员、县扶贫办、移民搬迁专责小组、县招商局、县人社局、华侨管理区管委会相关人员、各中小学校校长
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中招办),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局长兼任,负责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三、招生办法
(一)总原则:保障义务教育段适龄儿童就近免试入学,享受应有教育。
(二)小学
1.招生对象
(1)具有本县常住户口截止2018年9月1日年满6周岁未入小学的适龄儿童(2012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
(2)随父母在县内居住且申请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注: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者须经县教育局批准。
2.入学原则
(1)乡镇小学招生:未入小学的适龄儿童(除丧失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外)都应免试就近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各乡镇中心小学、村校及教学点要在8月20日前对学校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逐村逐户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名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当地正常适龄儿童100%入学。各乡镇中心小学、隆安华侨管理区小学同时做好接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工作。
(2)县城小学招生
①县城小学2018年招生计划
隆安县第一小学、隆安县第二小学按区域划分组织招生,原则只招地段户籍学生。
宝塔实验小学、县三小秋季学期除保障地段生外,招收其他人员适龄子女,计划如下:
一是优先安排震东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按规定时间进驻装修并实际入住的搬迁户子女。由县移民搬迁专责小组审核把关确认后给予安排。原则上不考虑安排二至六年级适龄学生转学就读,待粤桂小学建成后,逐步解决。
二是优先安排那城购房户适龄子女。
三是优先安排在县城购房人员子女。
四是优先安排宝塔工业园区有子女随同生活务工人员子女。由华侨管理区审核把关。
五是优先安排县外到本县城创业谋生人员子女。
六是安排县内各乡镇到县城其他务工人员子女,若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通过摇号方式确定就读学生,详见《隆安县教育局关于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新生入学报名登记公告》。
(二)初中
1.招生对象
(1)具有本县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2)随父母在县内居住且申请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注: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者须经县教育局批准。
2.入学原则
(1)乡镇招生:根据免试就近入学原则采取划片招生的办法,各初中学校依照各自的招生范围把小学毕业生全部吸收到学校就读,同时做好接收适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其他流动人口子女和外出务工人员子女返乡就读工作。
(2)县城招生
①生源现状:县一小、二小、三小、宝塔实验小学(包括敏阳片区、西宁村小学)2018年毕业21个班共1238人。三中、民中以及隆安实验中学要保障县城小学的毕业生就读。
②2018年县城初中学校招生计划
原则上不安排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县城初中。
(3)各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
3.时间安排
2018年7月底前,发放入学通知书。
(三)高中(中职)
1.招生对象
公办普通高中(中职)在全县范围内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已取得办学许可的民办普通高中可以不受户籍和地域限制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
2.入学原则
(1)公开公平原则。
(2)考生自愿原则。
(3)择优录取原则。
(4)普职协调原则。
3.录取办法
按照示范性高中、一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顺序进行录取。7月10日公布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录取分数线,普高7月11日-15日全部录取完毕。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可延迟至9月初。
(四)残疾少年儿童的招生
隆安县特殊教育学校面向全县招生,具体办法由特殊教育学校拟定,报县中招办审批后实施。没有到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各中小学校要依照就近入学原则,做好接纳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少年小学毕业后,可到特殊教育学校继续学习,也可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家庭住址为依据到就近的初中学校随班就读。
(五)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由各民办学校拟定招生方案,于7月6日前报经县中招办备案后,方可进行招生。
四、工作要求
(一)县震东易地搬迁移民专责小组负责制定震东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贫困户要达到的入住标准,以此标准作为安排搬迁户子女入学的依据,并由专责小组出具符合入学条件的搬迁户子女名单转交教育局(此项工作截止8月10日止)。
(二)县招商局协同华侨管理区管委会对宝塔工业园区内各单位或企业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情况进行核实。
(三)各学校要严格执行财政、物价、教育部门联合下发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规范收费行为。
(四)各学校对现役军人和烈士子女的入学、入托,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有关政策给予教育优待。
(五)各学校要努力创造条件,做好身体有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积极引导和鼓励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家长将子女送到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六)今年隆安中学指令性招生计划的50%名额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各学校要配合做好推荐工作。
附:1.隆安县县城城区小学地段生区域划分
2.隆安县2018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招生计划
隆安县教育局
2018年7月16日
隆安县县城城区小学地段生区域划分
隆安县第一小学:
(1)街道(部分门牌号):
民安街:1→54、56,78及以上牌号;民安街北一里1-11号、17、18往北、东;
国泰街:1→61,63(工行),65,67(电信),71(友缘);
文化街:1、8(金地华府)、14、16→23、27、28、32(隆中)→40;
城西路:1——17;
康安街:1、5号以后的单号数;
文塔路:1→230(229号属县二小);
金龙街:81及以上牌号;
江滨路:132及以上牌号;
(2)街道:
凤凰街、凤凰街一里、凤凰街二里、凤凰街三里、凤凰街四里、凤凰街五里、凤凰街六里、凤凰街七里、金塔街、天华街 华隆街、华盛街、华强街、文胜街、城内街、 镇江街、拱搁街、 文星街、 新民街、 新民街一里、民安街北一里、百合巷
(3)单位:
教育局、第三中学、民族中学、气象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隆安中学、城厢镇政府、水利局(民安53号)、林业局(民安56号)、交通局(旧址)、电信局、供销社、县幼儿园、粮食局、百货公司、糖业公司、土产公司
隆安县第二小学:
(1)街道(部分门牌号):
民安街:55,57→77;民安街北一里12、15、16,21-38号 ;
国泰街:62、66、72及以上牌号;
文化街:2(武装部)5、7、9、10(文化馆)、12(妇幼)、24、25、26(矿产局)、29(农机)、30、31;
城西路:18及以上牌号 ;
康安街:2、3、4、6号以上的双数;
文塔路:229、231及以上牌号;
金龙街:1→80;
蝶城路(小于或等于632号);
(2)街道:
康宁街、康乐街 、康吉街、广场路(蝶城路至康安街路口)、金蝶街(蝶城路至康安街路口)
城南路、白云街、民生路、民建路、富兴巷、兴隆路、榕华街、泰兴街、泰安街、泰宁街、安宁街、花宋街、环城路、新华街、江滨路、景山一里、景山二里、景山三里、大顺街。
(3)单位:
农机公司、房产开发公司、企业局、信用联社、经贸局、邮政局、农机局、火车站、矿产局、县发改局、公路局、劳动保险所、农业局、工商局(民安街58号)、畜牧水产局、县农械厂、建设局、建筑公司、烟草公司、国税局、汽车站、地税局、妇幼保健院、县农发行、财政局、武装部、司法局、岜发医院、计生局、中医院、卫生局、党校、改水办、交警大队、县农行(城西路31号)、国土资源局、人民医院(城西路25号)、政府大院(城西路18号)、防疫站、电影公司、保险公司、城厢派出所。
隆安县第三小学:
(1)隆安县城厢镇震东村;
(2)隆安县县城城北区白鹤街两边至城北铁路桥出口区域(含西宁村安置区);
(3)江滨路门牌小于36号(含36号);
(4)景山街门牌大于22号(含22号);
(5)蝶城路门牌大于633号(含633号)。
县城购房人员、县外到本县城创业谋生人员子女、县内各乡镇到县城务工人员子女等
隆安宝塔实验小学:
城厢镇宝塔村、东安村、那可村、震东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搬迁群众、那城、县城购房人员、宝塔工业园区有子女随同生活务工人员子女、县外到本县城创业谋生人员子女、县内各乡镇到县城务工人员子女等。
隆安县2018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