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4月28日决定:
任命刘社德为隆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任期二年);
免去王 皓的隆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特此公告
隆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