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为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发展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根据南宁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制定《隆安县2017年中小学招生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于9月5日前将招生指标完成情况报送我局基础教育股,电子材料发送基础教育股邮箱(邮箱:jjg6711@163.com)。
隆安县教育局
2017年7月3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隆安县教育局办公室2017年7月3日印发(共印20份,网发)
2017年中小学招生计划
为了做好2017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南宁市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办法》(南府办〔2011〕13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桂教规范〔2015〕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南府规〔2016〕30号)《关于下达南宁市2017年中小学招生计划的通知》(南教办〔2017〕5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招生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中小学招生工作坚持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招生”运行和监督机制,推进我县基础教育均衡、协调、优质发展。确保区域内学生入学机会均等,实现所有适龄儿童“有学上、上好学”的目标,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招生工作基本原则
(一)促进教育公平、均衡发展,严格控制大班额。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按常住人口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
(三)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以流入地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相对就近入学,统筹安排。
三、招生计划
(一)小学招生
1.?入学条件
(1)截止2017年9月1日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及以上未入小学的适龄儿童。
(2)符合在我县就读条件的其他适龄儿童。
注: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者须经乡镇政府或县教育局批准。
2.计划招生人数
2017年全县6周岁及以上适龄儿童未入学总人数约为6289人,计划今年招收一年级新生144个班、学生6289人。县直小学和各乡镇招生计划数见附件1(《隆安县2017年小学招生计划表》)。各乡镇中心小学根据实际情况负责编制所辖校点具体的招生计划。隆安县第一小学、隆安县第二小学按区域划分组织招生,只招地段户籍学生,原则上不再接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隆安县第三小学、隆安宝塔实验小学按区域划分组织招生,同时做好接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工作。
(二)初中招生
1.?入学条件
(1)具有本县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地的辖区初中就近入学。
(2)符合在我县就读条件的其他适龄少年儿童。
注: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者须经镇乡(街道)政府或县教育局批准。
2.计划招生人数
2017年全县小学(含特校)毕业生人数为5094人,初中计划招生5094人(含回流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新生的招生工作根据免试就近入学原则采取划片招生的办法,各初中学校依照各自的招生范围把小学毕业生全部吸收到学校就读,同时做好接收适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其他流动人口子女和外出务工人员子女返乡就读工作。各初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具体的招生计划数见附件2(《隆安县2017年初中招生计划表》)。
(三)残疾少年儿童的招生
隆安县特殊教育学校面向全县招生,具体办法由特殊教育学校拟定,报隆安县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中招办)审批后实施。没有到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三残”儿童少年,各中小学校要依照就近入学原则,做好接纳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四)高中阶段招生
1.招生人数
2017年全县初中毕业生3923人。计划招收普通高中1800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生600人。各学校具体的招生计划数见附件3(《隆安县2017年高中阶段招生计划表》)。
2.做好教育精准脱贫专项招生工作。各学校要优先录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初中毕业生,确保贫困家庭初中毕业生100%升学。
(五)民办学校的招生
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由民办学校拟定招生方案,于7月6日前报经县中招办审批后,方可进行招生。
四、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中心小学、初级中学,县直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完成今年的招生任务。县职业技术学校要认真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各初中学校要大力配合,共同做好吸纳初中毕业生就读县职业技术学校工作,确保我县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二)在招生过程中,各中小学要服从隆安县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中招办)的统一协调,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县中招办统一调配的生源;录取结束后,任何学校不能接收别校已录取的生源,如个别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转录取学校的,经原录取学校同意并在原录取通知书上签字盖学校公章,上报县中招办审核同意方可转录;凡未经县中招办审核同意转录,学校自行接收生源的,视作扰乱招生秩序、按违规招生处理;各学校要严格执行中小学学籍管理的要求,坚决杜绝擅自招生的行为。
(三)各学校要严格执行财政、物价、教育部门联合下发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规范收费行为。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收取任何费用。
(四)各学校对现役军人和烈士子女的入学、入托,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有关政策给予教育优待。
(五)各学校要努力创造条件,做好身体有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积极引导和鼓励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家长将子女送到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确保本辖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80%以上。
(六)各学校要积极做好接收到我县投资经商人员的子女和进城务工等流动人口的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确保县域内适龄儿童少年都享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
(七)今年隆安中学指令性招生计划的50%名额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各学校要配合做好推荐工作。
(八)各乡镇中小学、县直学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杜绝违纪违规现象。
附件:1.隆安县2017年小学招生计划表
隆安县2017年小学招生计划表 | |||||
学 校 | 毕业班数 | 毕业人数 | 计划招生班数 | 计划招生人数 | 其中计划招收残疾儿童人数 |
隆安宝塔实验小学 | 5 | 279 | 12 | 500 | 0 |
敏阳中心校 | 2 | 72 | 3 | 136 | 0 |
南圩镇中心校 | 9 | 488 | 13 | 600 | 0 |
杨湾中心校 | 5 | 264 | 8 | 363 | 2 |
乔建镇中心校 | 10 | 522 | 11 | 477 | 0 |
古潭乡中心校 | 10 | 385 | 9 | 408 | 2 |
那桐镇中心校 | 12 | 673 | 19 | 839 | 2 |
丁当镇中心校 | 7 | 357 | 9 | 409 | 0 |
雁江镇中心校 | 5 | 194 | 9 | 389 | 1 |
都结乡中心校 | 7 | 428 | 12 | 529 | |
布泉乡中心校 | 9 | 261 | 7 | 315 | 0 |
屏山乡中心校 | 3 | 157 | 4 | 176 | 0 |
隆安华侨管理区小学 | 2 | 109 | 5 | 210 | 0 |
隆安县特殊教育学校 | 1 | 1 | 1 | 20 | 20 |
南宁市龙翔学校 | 3 | 134 | 2 | 80 | |
隆安县第一小学 | 5 | 334 | 7 | 300 | 0 |
隆安县第二小学 | 5 | 295 | 6 | 270 | 0 |
隆安县第三小学 | 2 | 138 | 6 | 250 | 0 |
南宁市隆安用谦经典学校 | 1 | 3 | 1 | 18 | |
合计 | 103 | 5094 | 144 | 6289 | 27 |
附件2.隆安县2017年初中招生计划表
隆安县2017年初中招生计划表 | |||||
学校 | 计划毕业班数 | 计划毕业人数 | 计划招生班数 | 计划招生人数 | 生源 |
南圩镇初级中学 | 8 | 408 | 12 | 669 | 南圩448人、龙扶23人、路兹38人、儒浩21人、博浪14人,其他乔建籍105人(龙弟、慕恭),屏山20人。 |
乔建镇初级中学 | 4 | 199 | 5 | 274 | 辖区毕业生 |
丁当镇初级中学 | 4 | 157 | 5 | 279 | 辖区毕业生 |
雁江镇初级中学 | 3 | 134 | 4 | 178 | 辖区毕业生 |
都结乡初级中学 | 7 | 359 | 8 | 412 | 辖区毕业生 |
布泉乡初级中学 | 2 | 80 | 3 | 148 | 辖区毕业生 |
屏山乡初级中学 | 2 | 88 | 2 | 108 | 辖区毕业生 |
古潭乡初级中学 | 4 | 207 | 5 | 285 | 辖区毕业生 |
隆安县第一中学 | 4 | 193 | 6 | 325 | 杨湾251人,布泉兴隆籍54人、其他布泉籍20人。 |
那桐镇初级中学 | 4 | 171 | 5 | 290 | 辖区毕业生 |
隆安县第二中学 | 5 | 284 | 9 | 510 | 那桐327人、管小98人、丁当联合31人、古潭54(中真本部、头福)。 |
隆安县第三中学 | 8 | 553 | 9 | 550 | 一小、二小277人、三小、城厢131人,南圩10人、杨湾5人、乔建10人、古潭10人、那桐12人、丁当10人、雁江5人、都结5人、布泉10人、屏山10人、管小5人。另接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约50人。 |
隆安县民族中学 | 13 | 688 | 13 | 750 | 一小、二小278人,三小、城厢264人,敏阳71人、南圩10人、杨湾5人、乔建10人、古潭10人、那桐10人、丁当10人、雁江5人、都结5人、布泉10人、屏山7人、管小5人。另接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约50人。 |
龙翔 | 7 | 385 | 6 | 312 | 自主招生 |
用谦 | 1 | 3 | 自主招生 | ||
特校 | 1 | 17 | 1 | 1 | 面向全县招生 |
合计 | 76 | 3923 | 94 | 5094 |
附件3.隆安县2017年高中阶段招生计划表
隆安县2017年高中阶段招生计划安排表 | |||||
学校 | 普通高中计划招生数 | 职业高中计划招生数 | 备注 | ||
班数(个) | 合计(人) | 班数(个) | 全日制学生(人) | ||
隆安中学 | 20 | 1000 | |||
隆安中学宝塔分校 | 4 | 200 | |||
隆安县第三中学 | 9 | 450 | |||
南宁市龙翔学校 | 2 | 150 | |||
隆安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12 | 600 | |||
合计 | 35 | 1800 | 12 | 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