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黄日斌 证件名称:身份证 证件号码:452126*********1817 联系电话:1597819**** 联系地址:南宁西乡塘秀灵路**号 电子邮件:512649**@qq.com 类型:咨询 是否公开:公开 标题:咨询扶贫利民问题 内容:南圩镇政府领导,您好!我是南圩銮正村村民,目前在外工作,听家里人讲,最近老家有扶贫工作开展,例如:一头牛扶贫3000元、一只鸡扶贫10元、可以贷款5万不用还利息等利民扶贫工作。那么我想请问政府领导们,是不是銮正村每家每户都享受有这样的扶贫工作?为何我家里却不能有这样的扶贫补助?我家是这2年刚装修外墙和内墙,听闻村干部讲,这样的家庭不能享受补助!!!!我家不是在銮正村吗?不属于銮正村吗?去年开展修路时,村干部要求每家每户都要无偿参加,前年接水管时也是要求每家每户都要参加,一分工钱都没有!为何像这样的工作我家里要去?因为我们想出一份力让村里变得更好。但是,现在有这样的扶贫工作,而我家里都不能享受!!不明白??到底是南宁市政府下达的文件精神是这样,还是隆安县政府下达的是这样?还是村干部们自己有权利这么做?我希望得到政府领导们一个回复,如果没有,那么我会咨询到县政府和市政府以及去党委!銮正村民 提交时间:2016-06-15 21:05 提交部门:隆安县南圩镇人民政府 ———————————————————————————————————— 办理人员:隆安县南圩镇人民政府 办理日期:2016-06-20 17:29 回复内容: 南圩镇人民政府关于銮正村黄日斌的咨询答复 黄日斌: 您于6月15日在隆安县政民互动平台反映的关于我镇扶贫利民的问题,我镇经过调查,结果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系列扶贫优惠政策目前的实施对象仅为贫困户,您所在家庭户户主为黄春天,系您父亲,家庭人口4人,经过精准识别,您所在家庭户未能评定为贫困户的原因是:1.在2015年精准识别入户评估阶段黄春天户得分88分,高于贫困户分数线75分;2.家庭住房精装修,属一票否决范围。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可致电:南圩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0771-6532632 进行咨询。 隆安县南圩镇政府 2016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