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那桐镇采石场的问题 [已回复]匿名网友2017-02-2623:54 其他咨询 请问书记,那桐镇大大小小采石场十几座,在新出台的《广西小矿及零星分散等矿产资源采矿权登记管理规定的通知》中规定,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矿山不超过0.2平方公里的小矿和零星分散等矿产资源采矿权,予以废止。对于那桐镇上那些采石证面积少于0.2平方公里,也就是少于300亩的采石场,县里是关停还是继续开采呢?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 官方回复回复单位:中共隆安县委办公室2017-03-0919:25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没有新出台的《广西小矿和零星分散等矿产资源采矿权登记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11月30日通过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只是修改矿产储量规模为小型的矿产资源,由县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并不是废止不超过0.2平方公里的小矿和零星分散等矿产资源的采矿权。如您依法获得采矿权采矿许可证,可以正常开采生产。如许可证到期,采矿权人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来源:http://liuyan.people.com.cn/thread.php?tid=4312637&display=&page=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