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金耀花园小区7栋住户及业委 工作单位:隆安县 证件号码:452126********1569 联系电话:6509*** 邮政编码:532799 联系地址:凤凰街28号 类型:投诉 是否公开:公开 标题:强烈要求取消隆安县飞越幼儿园民办幼儿园资格 内容:隆安县飞越幼儿园,法人乃英荣,办学地址隆安县天华街。根据民办学校设立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件,隆安县飞越幼儿园目前已经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校舍地址有错误:隆安县飞越幼儿园办学地址为天花街,但是实际上是占用金耀花园7栋一楼居民楼全体业主公用地,公然违规开办幼儿园,涉嫌非法办学。二、存在极大的安全和消防隐患,占用金耀业主公用地公用停车场,7栋楼上为居民,如果有楼顶高空坠物造成幼儿伤亡发生,一楼拿来做幼儿园厨房,造成消防火灾,对7栋整栋楼都危险,这些隐患教育局主管难咎其责。教育部门领导及其审批者涉嫌违规审批同意该园办校。建议教育部门、住建部门及时纠正该错误,强烈要求取消该园办园资格!否则,我们将向上级主管部门举报。 提交时间:2017-07-05 15:09 提交部门:隆安县教育局 ——————————————————————————————————— 办理回复: 办理人员:隆安县教育局 办理日期:201-07-12 11:23 回复内容: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隆安县飞越幼儿园是经我局审批通过的一家合法的民办幼儿园,其法人代表为乃英荣,地址位于隆安县城厢镇天华街与凤凰街交汇处。 该园原先租用金耀城市花园7栋底层3间商铺作为幼儿园活动室和功能室。2017年4月5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隆安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5)隆法执字第319-4号)裁定:“位于隆安县城厢镇凤凰街28号(金耀城市花园)7栋底层商铺房产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归受买人乃英荣所有。”该园的厨房设置在底层商铺的厨房所在地,符合相关消防要求。如果你认为飞越幼儿园占用了金耀城市花园业主的公共用地,建议走法律程序来解决问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如还有疑问、不明之处, 欢迎致电0771-6522141咨询。
隆安县教育局 2017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