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那桐镇那门村狮子山采石场行政处罚案
365365体育投注 www.yandiaomoju.com 2018-05-07 10:20
来源:隆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作者:隆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字体: |  打印 | 收藏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书号:安监[2018]2  

案件名称:隆安那桐镇那门村狮子山采石场行政处罚案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事由:生产线正在建设中,上山道路已经修建到山顶,但未按原开采设计方案施工,未报原批准部门审查擅自开工建设。主要证据:《现场检查记录》、现场执法图片、案件调查询问笔录、《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处罚依据:违反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12月14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条公布,根据2015年4月2日国家安全总局令77号修正十五第一款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设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报原批准部门审查同意;未经审查同意的,不得开工建设”的规定,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12月14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条公布,根据2015年4月2日国家安全总局令77号修正二十九条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计发生重大变更,生产经营单位未报原批准部门审查同意擅自开工建设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给与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于罚人民币陆仟(¥16000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隆安那桐镇那门村狮子山采石场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23********76

行政相对人代码_1(工商登记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1(居民身份证):420123**********55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作出罚款人民币陆仟(¥16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生效期:2018/04/23

处罚截止期:2018/05/07                            

处罚机关:隆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地方编码:450123






主办:隆安县人民政府,电话:0771-6522133。承办:隆安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电话:0771-6526366
桂ICP备11001999号    桂公网安备 45012302000010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501230001         故障反馈、删帖、纠错投诉,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2014.08.05_FZ   广西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