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文明委确定南宁市等14个设区市和横县等51个县(市)为2018—2020年创建周期自治区文明城市参评城市。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一、地级城市(14个)
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贵港市、玉林市、百色市、贺州市、河池市、来宾市、崇左市
二、县级城市(51个,按照各市文明委推荐名单排序)
(一)南宁市
横县、宾阳县、马山县、上林县、隆安县
(二)柳州市
鹿寨县、融安县
(三)桂林市
龙胜各族自治县、荔浦县、恭城瑶族自治县、阳朔县、兴安县、全州县
(四)梧州市
蒙山县
(五)北海市
合浦县
(六)防城港市
东兴市、上思县
(七)钦州市
灵山县、浦北县
(八)贵港市
桂平市、平南县
(九)玉林市
北流市、容县
(十)百色市
平果县、乐业县、靖西市、西林县、田阳县、凌云县、德保县、田东县、田林县、隆林各族自治县、那坡县
(十一)贺州市
钟山县、富川瑶族自治县、昭平县
(十二)河池市
巴马瑶族自治县、南丹县、大化瑶族自治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兰县
(十三)来宾市
象州县、武宣县、合山市
(十四)崇左市
凭样市、天等县、大新县、扶绥县、宁明县、龙州县